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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宁波暂不实行春秋假 普高二年级试行学段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6-18 06:47:23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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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傍晚,记者从宁波市教育局了解到:结合宁波市实际及前期的研讨论证,决定2015-2016学年宁波暂不实行春秋假,先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二年级试行学段制,10月、4月学考选考结束后各安排三天假期。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4月中下旬和10月底,正好处在每学期期中;同时又规定每门学科学生都有两次学考选考机会。学考选考结束后,无论是学生、教师,还是学校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调整。学生需要重新选课、调整学习状态,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将需重新分配,学校需要根据学生选课情况适当调整编班与教学计划安排。

尝试分多个学段安排教学计划,将有助于高中学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有助于学生重新选课,有助于学生提高学习效率。

2015学年的高二年级是面对新高考的第一届学生,2015年10月和2016年4月将参加学考与高考选考科目,而其他年级还未涉及,因此,这次学段制先只在高二年级中试行,2016学年后,在总结学段制试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再加以深化推广。

普高二年级试行学段制

学校视情况可把三天假期补回来

记者了解到:在保持原有寒暑假不变的前提下,高二年级试行一学年二学期四学段的教学计划安排,2015年10月、2016年4月学考选考结束后各安排三天假期,具体如下:

第一学期第一学段:2015年9月1日至11月1日学考选考结束,学考选考结束后放假3天;

第一学期第二学段: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月29日;

寒假:2016年1月30日至2月22日。

第二学期第一学段:2016年2月23日至4月中下旬学考选考结束,学考选考结束后放假3天;

第二学期第二学段:3天假期结束后至7月4日;

暑假:7月5日开始。

同时,宁波市教育局规定:高二年级每学期学考选考后的3天假期是否需要补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决定,宁波市属高中由各校自定。需要补假的学校应将补假方案报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告知学生家长,补假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补假天数不得超过休假天数。

另外,高一、高三年级学生暂不实施学段制,除高三年级学生在暑假可以酌情至多补课两周外,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7月4日,全市中小学生迎来暑假第一天。 (现代金报 通讯员 陆灵刚 记者 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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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9月首次报名

浙江省高中学考纳入新高考招生选拔体系后的首场考试将于2015年10月底举行。按照高考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本次考试成绩既用于评价学业水平,又用于高考招生,对于2017年参加新高考的考生来说,这将是首次选考科目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开始。

按照新政策,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报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每个考生限报3门,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学考和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参加浙江省2017年高考的高中在校生和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学考和选考。学考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选考考试科目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9月1-10日,考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9月12-14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办理报考确认手续。

现代金报 通讯员 黄梓馨 记者 章萍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