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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 公布举报投诉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6-22 07:53:30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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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8日,市公安消防支队96119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接到举报,称北仑区小港街道山清轩小区11幢(共22层)消火栓没水。5月13日,经北仑消防大队实地核查,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2015年5月19日,市公安消防支队96119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接到举报,称江北洪塘洪线北章家桥西北400米处有一家万紫红超市(约1000平方米)已开业但无消防设施。5月24日,经江北消防大队实地核查,发现该单位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目前已受案查处。

2015年5月27日,市公安消防支队96119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接到举报,称鄞州区凯旋明天小区(高层)自动报警系统损坏,每天误报严重。5月29日,经鄞州消防大队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2015年5月27日,市公安消防支队96119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接到举报,称镇海区骆驼工业区通和路38号万达物流(10亩地)消火栓里的水被人为关停。当日,经镇海消防大队实地核查,发现该单位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宁波市万达金诚物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颜杰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