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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在宁波工作的能领高温补贴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6-26 17:18:19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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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6月26日讯(记者 殷聪 通讯员 赵清)今天下午,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从本月起在宁波工作的小伙伴们能领高温补贴了。

  根据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下简称《办法》)规定,每年6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室温在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的,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不得以清凉饮料等物资替代高温津贴。

  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场所以及室温在33℃以上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因地制宜设立工间休息场所。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包括37℃)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办法》还规定必要的公共保障、公共服务和抢险救灾等特殊行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安排不适用前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室温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经期、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在前款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从事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包括40℃)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

  据悉,日前市总工会也已下发《关于开展防暑降温百日集中系列行动的通知》,明确于6月至8月期间,在全市开展以送清凉、送安全、送健康、强意识为主要内容的防暑降温百日集中系列行动。今年高温季节,全市各级工会将筹集500万元以上资金,走访检查慰问高温作业重点企业1000家、职工10万名。为配合进一步推动实施《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将首次结合劳动法律监督检查计划,会同安监、劳动等部分对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根据天气情况在高温密集的7月至8月以高温作业专项监督月活动的形式开展。同时,针对全市各地开展监督月活动的具体情况,市总工会也将首次通过与下基层慰问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督查。

  在高温慰问关爱方面,企业工会应督促协助行政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政策向职工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好劳动力的投放,适当调整高温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执行工时制度,坚决制止强令职工加班、加点现象的发生。

  此外,市总工会积极倡导部分商场、金融和餐饮等企业在不影响经营的情况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露天作业的职工免费开放纳凉场所,提供开水等防暑降温用品,确保这些职工的身体健康。

编辑: 殷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