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曹婷婷 通讯员 宓水旺 叶苗)今天凌晨,交警江北中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醉酒后驾车在阳明西路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前往事发路段,对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91mg/100ml,交警依法扣留了肇事车辆。
据驾驶员梁某交代,自己酒后驾车不止撞了一辆车。
原来,7月4日18点多,梁某在长元路上的一家餐馆吃饭,期间喝了一瓶啤酒喝一瓶红酒。当晚20点左右,在KTV又喝了10多杯啤酒。今天凌晨,梁某从KTV出来后,独自驾车回家。在长元路路口右转时,为避让车子,与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相撞。
“发生第一起事故后,我停了下来,但是这时候旁边吃夜宵的几个男子过来,好像是车主以及车主的朋友,我看到对方人多,怕被打,就驾车逃离了现场。后来在准备进入阳明西路左转时,又与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三轮车相撞,之后我就报了警。”梁某说。
交警告诉记者,梁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但是如果梁某在第一次撞车后停下来并报警的话,就不会发生接下来那起事故了。按照相关规定,梁某将被吊销驾驶证。目前,梁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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