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鄞州区的一名失业人员唐女士,对年年提高的医保待遇有着切身感受。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医保年度内,做过肾脏移植手术的唐女士,共计支出医疗费用8.4万元,医保基金为她支付了7.4万元。
根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综合减负政策,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个人自负和承担的医疗费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按额度由大病救助金补助80%或90%。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4年医保年度内,市区共有7.6万名类似唐女士这样的参保人员,享受医保综合减负1.6亿元。
而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综合数据显示,2014年度我市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大病报销率达到86.8%,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大病报销达到73%,而去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居民医保、新农合基本待遇的基础上,又开始为符合政策的城乡大病居民提供50%至60%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助。我市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整体水平已连续多年在全省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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