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陈文铮)住在余姚的年轻人小谢,因在“淘宝网”上“淘”了两条小蛇作为宠物饲养,昨天上午被余姚法院判了刑。
今年25岁的小谢5年前跟着父母离开贵州老家,来到余姚后不久,小谢跟人学习文身技术,不久在当地开了一家文身店。
今年5月13日,小谢通过朋友介绍,以每条300元的价格,从“淘宝网”上拍下了两条小蛇。第二天,小蛇运到,小谢将它们养在恒温箱内,放在文身店里。
5月15日,余姚市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到小谢的文身店检查,发现了这两条小蛇。据民警介绍,这两条长约50厘米、身上有黄色花纹的小蛇,名叫“球蟒”,属于《华盛顿公约》附录Ⅱ保护动物,在中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每条价值超过11000元。警方随后将这两条小蛇送到雅戈尔动物园暂时饲养。
昨天上午,余姚法院经开庭审理,小谢因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针对此案,余姚森林公安民警提醒说,如今一些人流行饲养“另类”宠物,但对动物保护法规不甚了解,很可能违法。像猴子、貂、天鹅、鹰等这些国家保护动物,以及有些外来动物,是受到《华盛顿公约》管制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能私下当宠物饲养。所以市民选择饲养“另类”宠物时,一定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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