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朱一丹 通讯员 汪曙森)记者日前从市商务委获悉,为切实抓好全市月光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特色夜市街区建设,培育月光经济重点活动及夜市街区品牌活动,我市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市级特色夜市街区、年度月光经济重点活动及夜市街区品牌活动验收和评审办法(试行)》。经验收评审命名的市级特色夜市街区、年度月光经济重点活动及夜市街区品牌活动,将多获得30%的政府补助。
根据《办法》要求,考评分数达到85分以上,且经审议、公示无异议的特色夜市街区、月光经济重点活动及夜市街区品牌活动,由宁波市发展月光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命名,授予相关牌匾与证书。记者在验收自评表中看到,要达到85分的考评分数,获得命名和评定资格并不容易,需要考虑多方面综合因素。
经验收评审命名的市级特色夜市街区、年度月光经济重点活动及夜市街区品牌活动,将采取奖励补助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对命名的“市级特色夜市街区”,各地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即在原补助基础上,再增加30%以上的政府补助);对命名的“年度月光经济重点活动及夜市街区品牌活动”,各地(活动运营企业注册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
根据我市之前出台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市级特色夜市街区创建计划,市级特色夜市街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投资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最高可补助5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可补助2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补助10万元。
据悉,“市级特色夜市街区”的验收评审工作不定期举行,原则上每年每个县(市)区(含开发区)命名“市级特色夜市街区”不超过2条,将从规划设计、商业集聚区域辐射、街容店貌环境卫生、街区宣传活动开展和管理制度配套服务等方面进行考评。如街区定位要避免对周边生产、生活带来影响;综合性特色夜市街区应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拥有知名的地方特色、老字号店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在本区域占有较大份额;专业型特色夜市街区同类业态、商品或服务的经营面积应达到街区总经营面积的60%以上,或拥有专业经营店铺60个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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