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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 6名嫌疑人被刑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27 07:43:10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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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量迪 通讯员刘御芳 实习生郭茜)我市今年首例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日前在象山县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象山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提供的信息,7月15日晚,该大队执法人员在石浦港进行港口检查时,发现一艘船名号为“浙三渔运80438”的渔船正在石浦镇铜瓦门码头停靠,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后发现,该船船名号系自编,且该船疑似刚刚卸完渔获物,船上共有百余顶流刺网渔具,并有新鲜渔获物残留。执法人员当即将该船扣押至渔政码头。

据调查,该船自今年伏季休渔期起至被扣时,已出海十余次进行非法捕捞,共获利7万余元。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据此,象山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将该案移交至公安边防部门,并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

据悉,该船除6名船员被依法刑事拘留外,另有一名船员在逃,警方已经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开展追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