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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辆货车追尾相撞 数万元螃蟹“遇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27 10:40:29   稿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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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于珊婉)三辆货车追尾相撞,导致中间那辆货车上一车螃蟹死亡。螃蟹的所有人将其中一辆车的车主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县法院近日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程某,舟山人,在家乡从事水产生意。平日里,周某一般是从渔业公司的渔船上拿海鲜,然后再运到批发市场转卖。

2014年8月的一天,程某雇佣了驾驶员章某将一车螃蟹从舟山运往温州某海鲜批发市场。当晚7点多,章某驾驶车辆至宁海路段时,不小心与一辆货车发生了追尾碰撞,车头有些损坏。报警后,双方在原地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事故。但没想到,另一辆由吴某驾驶的厢式货车,因为没有注意到这起交通事故,竟直接追尾了章某的车,导致章某的车车尾受损。一起交通事故变成了两起,后经交警认定,章某负第一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负第二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不过,车损倒是小事,吴某的这一撞导致章某货车后面的供氧设备损坏,这一车螃蟹也“遇难”了。为了降低损失,章某在海鲜市场处理了这些螃蟹,共卖得1.7万余元。

2015年初,程某作为这一车螃蟹的所有人,将吴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县法院。程某诉称这车螃蟹总价值约6万余元,现在只收入1.7万余元,这中间损失的差价4万余元要求由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则对这一车螃蟹究竟价值多少提出了异议,其称程某提供的运货单、销售单、收购费用,均是个人记录,缺乏发票等证据,无法直接认定这一车螃蟹的价值。

因螃蟹已经出售,无法再进行价格评估。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保险公司赔偿程某螃蟹损失2万余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