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宁海人,今年37岁,但她面容姣好,十分显嫩。
年轻时,陈某认识了比她大15岁的李某,因为幼时丧父,陈某管李某叫“爸爸”,虽然称呼上是“父女”,但他们却是事实上的男女朋友关系。后来两人分手,但仍旧保持着联系。
陈某没有工作,却经常出入赌博场所,输了不少钱,李某在外也欠了较多债务,两人都常为钱发愁,也曾一起琢磨着怎么弄点钱花。
2013年6月,陈某化名“胡静”,把自己“挂”进了当地的相亲市场。
在媒人的介绍下,她认识了象山男子小邵。小邵29岁,在当地算大龄男青年,一直被父母催着完成终身大事。双方见面后,互留了电话号码,聊了几天,小邵对“胡静”的印象不错。
认识15天后,陈某带着前男友李某到小邵家,称“爸爸”在桐乡包工地,这次来主要是商量双方订婚的事情。两家人最后商定5天后男方去宁海下聘订婚。
订婚当天,在“爸爸”李某的安排下,男女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陈某收下了聘金11.8万元以及上万元的金首饰。
之后,陈某又以“父亲”工地资金周转不灵、需要支付贷款利息、信用卡透支还款等理由,陆续从小邵家骗得16万元左右。
其实,这并非陈某第一次“钓鱼”。
2012年6月,陈某曾自称“赵菲菲”与37岁的象山人白先生相亲,同样找前男友李某冒充“养父”。取得白先生母亲的信任后,2012年8月至2013年初,陈某多次向白先生的母亲借钱,共骗得11万元左右。
目前,陈某和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象山检察院提起公诉。东南商报记者胡珊通讯员 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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