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8月20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严晓媚)记者今天从宁波银行获悉,8月20日至31日,该行发行第一期大额存单,发行规模为10亿元。这是宁波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一次有益尝试。
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发行的一种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存款凭证。
今年6月15日,我国正式推出大额存单。宁波银行近日获得发行大额存单资格,在首期发行的大额存单中,个人和单位大额存单发行规模分别为3亿元、7亿元。
据介绍,宁波银行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四档,各档利率均较基准利率上浮42%。其中,个人大额存单包括3个月、6个月和1年期三款,对应利率分别为2.27%、2.55%和2.84%;单位大额存单增加了1个月品种,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期四款,对应利率分别为2.20%、2.27%、2.55%、2.84%。
依据《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宁波银行个人大额存单单笔起存金额为30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宁波银行单位大额存单单笔起存金额1000万元,以10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宁波银行大额存单实时起息,即认购当日起息,存单到期日付息。该行大额存单还可用于质押业务。
《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大额存单属于一般性存款,受存款保险保障。由于理财产品属于投资标的,投资者需承担一定市场风险,大额存单相比之下风险更低、安全性更高。此外,大额存单提前锁定收益,也不受降息周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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