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轿车牵引三轮车引发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伤者医药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8-27 07:34:09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方丽芬 许天星) 三轮电动车出故障,宝来轿车牵引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前天中午12点半,北仑329国道镇大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附近,两车在牵引过程中,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并致其脚掌筋脉严重受损。

据民警了解,轿车驾驶人姓李,四川人,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姓徐,山东人,两人在同一家厂里已共事好几年,是很要好的朋友。当日中午,李某接到徐某的电话,称自己所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在人民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帮忙拖至附近的一家修理厂进行修理。

李某告诉民警,自己其实知道轿车牵引三轮电动车不符合规定,但考虑到双方关系很铁,而且拖拉的距离也不是很远,就一口答应了徐某的请求。

李某驱车赶到现场后,两人用一条直径约3厘米、长约七八米的白色绳子牵引,将绳子从轿车尾部下方牵引孔穿过,然后绑到了三轮电动车的前轮位置。在双方都确认安全后,李某发动轿车,缓缓前行。

由于三轮电动车需要操控才稳妥,在牵引过程中,徐某还是坐在三轮车上。李某也觉得只要自己慢慢开,这么短的路程到达修理厂没问题。没想到他开出没多久,就听到后方传来“哐嘡”一声巨响。

李某赶紧停车查看,发现后方三轮电动车已侧翻,徐某的脚掌被侧翻的车辆所压,伤势严重。后经医院检查,徐某脚掌筋脉严重受损,需住院治疗一个月左右,治疗费用在2万-3万元。

据相关交通法律规定,机动车不得牵引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同样也规定了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得被牵引。民警认为,在这起事故中,李某和徐某都有责任。另外,根据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规定,私家车违规自行拖运受损车辆,保险公司可依据免赔条款拒赔。因此,本起事故中,徐某的医疗费用只能由双方自己承担了。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