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待遇
先签家庭医生再转诊多报销3%
新政策实施后,成年居民如果需要住院,有个小窍门———先签约家庭医生再转诊,多报销3%。
具体这样操作:成年居民已经办理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的,生病可以先到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基层医疗机构经诊断需要到上级医院住院的,将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如果转往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本次住院结算的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再提高3个百分点。
举个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王阿姨办理了家庭医生签约,先去了社区中心医院就诊,中心医生经诊断后认为她需要尽快手术,为她办好了转往第一医院住院的转诊手续。
王阿姨在第一医院住院10天,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甲类医疗费2万元,医保基金支付了13724元,个人支付了6276元。如果她没有签约转诊,个人需要支付6840元,签约后转诊的王阿姨少负担了564元。
需要提醒的是,办好转诊手续后,要在医保转诊登记后30天内办理住院,超过30天,转诊登记就失效了。
在住院治疗待遇方面,具体可参见《住院治疗待遇一览表》。
门诊治疗待遇一览表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一览表
住院治疗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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