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是姜山蔡廊桥菜场一名摊贩。8月25日清晨,王某在周某的摊位挑了两只茭白。周某一称,4元。
王某掂了掂重量,怀疑缺斤少两,就去隔壁摊位验了验茭白的分量,显示3.9元。
1毛钱也是钱。王某不高兴了,质问周某做生意不诚实。周某解释,茭白带水,多1毛钱少1毛钱的很正常,既然如此,他就退还王某1毛钱好了。
王某不想就此放过,继续一个劲地数落周某。周某也烦了,说了王某一句。王某顺手把手上的茭白砸向了周某。
“你到底想怎么样?”周某质问。王某二话不说,一拳打了过去。两人扭打起来。周某眼角被王某的电瓶车钥匙划伤,血流不止,报警。
周某眼角缝了7针,其他无大碍。经调解,王某同意赔偿周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800元。
通讯员 钱瑜 记者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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