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广大青年积极参与“质优宁波”建设的热情,营造“质优宁波”建设良好的氛围,即日起,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携手宁波团市委及宁波市质监局共同推出“质优宁波品质之城”青年摄影大赛。
一、参赛对象:全市团员青年
二、作品内容:
在质量文化、质量提升、质量安全、质量基础和质量惠民等方面反映我市经济、社会、生态、城乡、政府服务等五大领域质量建设过程和成效的摄影作品。(详见附件1中的“主要任务”)
1.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采用JPEG电子格式,单张文件大小不低于1200万像素;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单幅作品每人投稿不超过5张,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每组算一幅。
2.作品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后期制作仅可做亮度、对比反差和色彩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除和大幅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近两年原创作品,鼓励将曾参加或选送各类摄影展的优秀作品报送上来,但不作为参赛作品。作者对送展作品的真实性负责,由作品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
4.每幅作品必须以文件名的形式按顺序注明:标题、拍摄地(至少具体到县、市、区)、作者姓名、单位(或部门)、联系方式。5.对所有入选作品,举办方将拥有无偿使用权。
三、作品收集:2015年8月25日—9月25日
请参赛选手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摄影作品及基本信息(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21001297@qq.com,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87878627,13586696933。
四、评比方式:2015年9月27日—10月10日
1.大众投票:照片经整理后,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宁波民生e点通、宁波发布)、宁波市质监局和中国宁波网网站进行大众评选。
2.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团评选。3.综合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排名,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和入围奖30名,对特别优秀的作品可视情设置特等奖,对上述获奖作品主办方将予以奖励。
据了解,建设“质优宁波”是我市成为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之后,在更高的起点上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作出的新的决策部署。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我市提出了“质量引领,内涵发展、全面建设质优宁波”新的建设思路。(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方琴通讯员励佳)
附件1:《关于质量引领内涵发展全面建设“质优宁波”的实施意见》
摄影作品信息表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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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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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相机 B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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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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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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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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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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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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