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金志清)近日,北仑某贸易公司在货物被盗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的情况下,未及时作进项税额转出,被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以涉嫌偷税查处,依法追缴税款600余万元。
稽查人员在对该公司检查期间,发现其账面存货余额长期在1亿元以上,很不正常。经多次询问后稽查人员了解到,因公司业务员和仓库保管员勾结将公司从国外进口的废铜等货物私下出售,获利后私吞,经济损失有4000余万元。公司虽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作账务和税务处理,导致公司库存商品账实严重差异,而上述被盗废铜等已经申报抵扣。
税务部门提醒,依据税法规定,因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及时作转出处理,以避免造成偷税的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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