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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两月前捡包物归原主 两月后丢钱一天寻回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9-07 07:18:11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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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她捡到一个拎包,在原地等了半小时等到失主。两个月后,她自己的一袋钱丢了,第二天交警联系她让她快去领钱。这经历不禁让当事人徐女士感叹:“我相信好人有好报!”

□通讯员 林 静

记 者 吴依滢

路边捡到一袋钱,有32500元

9月5日这天上午,市民叶先生骑着电瓶车从常洪隧道沿着环城北路往怡江新村方向骑去。路上,叶先生发现一只塑料袋,袋子里装的全是红红绿绿的钞票,看样子金额不小。

叶先生先是看了看周边,没有什么疑似失主的人。于是,他拎着这袋钱去了江北交警大队二中队报案,让交警帮忙寻找失主。

民警仔细一看,捡到的这只塑料袋还是透明的,里面的钱币一览无余。民警打开袋子,想看看里面是否留下失主的证件或者其他可以联系失主的线索,不过袋子里除了钱,就剩一张便签纸,上面记录着钱币数额,总共32500元。

5元356张,10元305张,20元56张……看着这张便签纸,民警猜测失主极有可能是在附近做小本生意的,丢了钱必定很着急。民警马上移交给大队值班室。

“9月5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市民叶先生在环城北路(靠近怡江新村)的非机动车道上拾到塑料袋一个,内有现金若干,望失主前来认领。”昨天上午,江北交警大队通过官方微博与微信发布了这则“招领启事”。

一天以后,现金物归原主

就这样等着失主上门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民警便联系市局指挥中心查询有没有相关的丢失报案记录。

十几分钟后,大队收到市局指挥回复,有一条报案信息的情况极其相似,并提供了该报案人的联系方式。

大队民警马上与报案人取得了联系,在了解和核实相关信息后,民警确认了该报案人即为失主徐女士。

徐女士一家是台州人,在路林市场经营白糖生意。接到交警的电话,徐女士激动得语无伦次,话都说不清了。半小时后,徐女士来到江北交警大队认领,陪同的还有她的先生。

徐女士丢的这袋钱一共32500元,是她儿子刚结回来的货款。5日这天早上,她准备拿这些钱去进货。因为出门匆忙,她把这笔钱匆忙套个塑料袋就出门了。可能是一路电瓶车颠簸太厉害,套的塑料袋什么时候破了都不知道。当她发现的时候,已经快到路林市场。

“我回去找过。有人说,已经被人捡走了。”徐女士说,自己回家以后又是哭又是急,心想这些钱总是找不回来了。

不过徐女士的丈夫倒是劝她好人有好报。因为两个月前,徐女士在医院捡到了一个包。包里面有手机、现金、超市卡等。当时,徐女士根据包内的电话和名片找到了失主,还在原地等了半小时,把包还给了失主。

昨天下午,我们联系了好心人叶先生。不过对自己正能量的行为叶先生没多说什么,他说:“这只是一件小事。”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