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前瞻性,推进立法民主化,使立法工作更好地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的实际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立法建议项目。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从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今年新修改的《立法法》的要求,突出地方特色,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等内容,特别欢迎附草案文本的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可以是建议制定新的法规,也可以是对现行的法规提出修改、废止意见(现行法规可以在宁波人大网“法律法规”栏目查询)。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提出,请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征集时间截止于2015年10月10日,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来信来函请寄至: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邮编:315040,电子邮件请发至:nbrdfz@ningbo.gov.cn。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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