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问题反映集中,腐败隐患较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一是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有的地块出让存在设定相关限制条件、“量体裁衣”现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督促国土部门按公开市场原则配置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不得设置限制排它性条件,杜绝“量体裁衣”现象。二是坚持市场化导向配置土地资源,国有土地出让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一律实行招拍挂,今年全市共出让土地16宗、面积265520㎡,没有出现设置限制性出让条件的情况。三是完善土地出让集体决策机制,规范出让地价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动态调整的土地价格评估会审小组,出具的每一份土地评估报告均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加大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力度,年内完成全市基准地价更新,通过网站、媒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推行土地“阳光征迁”。一是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关于有的地块出让存在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问题,要求相关部门以后不得再设定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的前提条件,把土地招拍挂出让纳入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强化土地出让监督,确保地块出让符合市场交易规则。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国土部门今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9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0件。三是坚持“阳光征地”,切实履行“告知、确认、听证”和“二公告一登记”工作程序,目前已刊登征收方案公告5份,到村张贴拍照留底86份,与44个村签订土地征收协议53份,共征收各类项目用地1663亩,征地补偿费13310余万元,所有征地费用均按时足额到村。四是加强预征土地管理,对已存在的预征土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分期分批办理农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及供地手续。同时已起草奉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预征土地的日常监管,明确未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前,所有预征土地应组织耕种,不得抛荒,不得建永久性设施,对涉嫌违法占用土地、违法破坏耕地的,及时进行制止或移送公安机关。
3.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奉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奉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和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工程建设交易项目标前、标中、标后监管,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对巡视组指出的建设项目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先斩后奏”现象,已对规划局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责成其认真吸取教训;重新调整了市规划委员会,拟定了规划调整的规范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管控,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二是加强政府项目概算管理,对全市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概算审核,规定未经概算审核的项目,财政局、公共资源交管办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今年以来,共对44个项目进行概算审核,核减率达3.6%,有效减少了项目实施中的变更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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