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利益输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宁波市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相关规定,拟定《奉化市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若干规定》,建立领导干部法定职责外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个案行为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杜绝领导干部“以权谋房”“以权揽储”等行为。
2.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专项整治。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重点检查各类公款存放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财务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在公款存放银行任职等情况,以及公款存放是否纳入“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事项和公款存放是否经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产生。特别是对市财政局相关领导及其家属是否存在“以权揽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切实提高全面从严管理干部、任职回避的认识和巡视整改的敏感度。下步将严格执行省委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各金融机构中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公款存放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的入职、晋升、奖励等利益挂钩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账户及时进行清理,第一批共撤销专户8只,保留18只,全市170多家国库集中支付上线单位已清理不合规帐户30个。
3.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一是强化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制定《奉化市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切实纠正“以权吸储”等利益输送现象。探索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国库中支付的零余额账户,目前已在莼湖镇率先试点。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已拟定《奉化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财政性资金在各银行的存放额度与银行的贡献度相挂钩,把各银行的纳税情况、存贷比、贷款规模以及服务质量等指标纳入挂钩考核体系。三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已拟定《奉化市财税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投融资平台的资金及账户管理,把非专项贷款资金也纳入财政性资金存放和管理范围。四是加大财政性资金统筹运作力度,对不同存款资金账户选择不同的存款方式,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从源头上建立防治腐败的公款存放机制,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4.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情报告分析预警机制。一是加快建设领导干部廉情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廉情平台系统,强化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和使用,目前已进入各相关部门信息采集阶段,计划今年12月实现系统整体运行。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监管力度,今年组织部门已对36人次进行核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益申报、回避、公开等机制建设调研,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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