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够严肃,超职数配备现象比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一是大力消化超编人员,严格落实奉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的意见》,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员”的原则核定各单位编外用工岗位和控制数,积极消化超配编外人员,明确超配编外人员消化期限,要求各单位拟定消化计划,加快落实,目前消化超编人员共计54名。二是转变编外人员用工方式,出台奉化市《关于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转变编外人员用工方式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编外用工岗位要通过服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的形式转变用工方式,目前已有58个部门(含下属单位)上报了转变编外人员用工方式的方案,下步按规定时间节点逐步完成。
2.严格控制按规定配备各类人员。一是严格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研究明确按相关规定可以配备的领导职数,规范机构改革整合部门的领导职数核定,对新合并设立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较合并之前核减领导职数8名。二是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和机构职数,做到每次新提拔任用数少于整改消化职数;合理调整机构职数,规范报批有关机构编制,适时整合临时性设置机构。三是严格控制超规格配备干部,严格暂停部委办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成员高配、部委办副职晋级、优秀领导干部和调研员晋级政策;停止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自设岗位配备干部通过面上人事调整安排转岗。巡视整改以来,共消化超配职位17职。
3.强化机构编制考核。一是制定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中层职数配备、编外人员配备和转变用工方式等18个项目的考核内容,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二是建立日常考核台账,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规情况予以记录,资料予以存档,确保考核有据可依。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联合组织、监察、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均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时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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