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据江北区人民政府今日在宁波日报上发布的房屋征收公告称,因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孔浦成片危旧住宅改造项目(四号区块)房屋征收决定。该项目共涉及住户159户,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034平方米。
该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红领巾路、南至孔浦夏家、西至宁渔路、北至孔浦村临时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门牌为:大庆北路66弄1-9号(海港小区1幢-3幢),大庆北路73号、大庆北路81号、大庆北路87号、大庆北路112号,共涉及住户151户,非住户8家,共计159户。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034平方米。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30天,(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率达到80%以上后可视情况再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搬迁期限为协议生效公告之日起90天,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另行通知。
关于孔浦成片危旧住宅改造项目(四号区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见征收项目现场公告,也可见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iangbei.gov.cn/或江北房屋征收办公室网站:http://zdcqb.nbjb.gov.cn/。
该项目房屋征收部门为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江北区孔浦街道拆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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