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陈飞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2015年11月5日起,我市城区部分道路和区域禁货交通管制措施将有调整,届时交通“新四禁”核心区范围将由原来的43.7平方公里扩大一倍左右。这一措施或将提升我市城区部分道路整体交通环境,有力缓解商贸、居住区周边大型货车通行影响。
相比2012年3月27日实施的宁波交通“新四禁”方案,交管部门将对部分道路和区域禁货交通管制措施作如下调整:
一、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1、0:00-24:00,禁止三轴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黄色号牌货车通行;2、6:00-24:0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号牌货车通行;3、早晚高峰7:00-9:00、16:30-18:30禁止所有货车(除“货的”外)通行。
二、原核心区范围:逆时针由通途路—机场路—环城南路—中兴南路—兴宁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福庆北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除福庆南北路(通途路—百丈东路)外,其他封闭圈边界道路不适用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
三、调整后核心区范围:逆时针由甬江—庆丰桥—人民路—环城北路—倪家堰路—宁慈东路—北环西路—机场北路—机场路—环城南路—奉化江—鄞县大道—宁横路—沧海南路—兴宁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福庆北路—通途路—聚贤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除通途路(福庆北路—聚贤路)、福庆南北路(通途路—兴宁东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世纪大道)外,其他封闭圈边界道路不适用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按原交通管制规定执行。
四、蔬菜市场、现代市场货车通道设置:环城南路(沧海南路—奉化江)、永达路(沧海南路—中兴南路)作为货车通道使用,其禁货管制规定如下:1、7:00-21:0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通行;2、0:00-24:00,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原称农用车)、拖拉机通行。
五、此次调整不包括的其他道路和区域仍按原交通管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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