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明京
今天,宁波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余姚市兰江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郑立常被党内警告。
图为郑立常,图片来自网络
发布称,郑立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期间,多次授意他人用公款购买香烟,累计21640元,用于公务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立常党内警告处分。
甬派记者注意到,用公款买香烟被党内警告处分,这在宁波纪检监察案件中非常罕见。
郑立常在余姚教育界名气不小。去年,宁波市教育局表彰宁波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郑立常获表彰为宁波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而在今年,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中,郑立常是余姚市数学学科专家指导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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