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carlkathy”近日在宁波一本地论坛上贴出了一段车载纪录仪拍下的行车视频,曝光有驾驶员一路开车一路往车窗外丢水果皮等垃圾,帖子得到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据帖子所述,10月20日早上,一辆灰色大众宝来车在江东南路由南往北行驶的过程中,短短一段路驾驶员三次往车窗外扔水果皮等垃圾。这种不文明的场景无疑很多人碰到过,所以论坛里的网友对此反响强烈。网友“东海飞天神龙”说:“过分!把马路当垃圾场吗?”网友“江湖一品”感叹,有些人真的有待提高素质。网友“噶丹妮@qq”觉得,买个车载垃圾桶就解决的事情,何必如此缺德?网友“水采田”则质问该车主,有没有想过,环卫工人在捡垃圾时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在快车道上扔垃圾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论处!还有不少网友呼吁交警部门能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罚。
开车时垃圾随手一扔,其实危害远不止污染环境卫生这一点,还有可能因为扔到其他人身上或车子上而引发纠纷,甚至造成意外。市民曹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今年国庆期间有一天外出行驶时,突然左前方的车子上丢出一个袋子,他估计应该是一堆瓜果皮,为避开这突然丢过来的异物,他下意识地打方向绕行,差点撞上正常超车的车辆。他余怒未息地表示,如果这事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保不准就酿成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随着城市中机动车数量的增加,这种随意向车窗外抛物的行为更是难以让人容忍,很多时候甚至引发开斗气车等危险后果。
在针对车抛垃圾的采访中,受影响最大的首当其冲是环卫工人。鄞州区城管局曾经有一项统计,光是2012年上半年,鄞州区就有140余名环卫工人因清理马路垃圾而受伤。
环卫工人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他的保洁区域中有主干道通途路部分路段,路面宽阔,车流量大,一些不自觉的司机从车上随手就把垃圾扔出来,落到马路中央,给他的清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我们只能趁着红灯时跑过去清理,然后再趁绿灯之前跑回路边,但是有的时候有些垃圾粘在地上很难清理,信号灯一变,车跑起来我们站在马路中央就相当危险了。”
对于机动车行驶中乱扔垃圾,交警部门人士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者将被依据该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予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处罚。市民可携带相关证据到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大队进行实名举报,交警会根据所提供的证据予以核实,核实正确将予以处罚。
虽说如此,但乱扔垃圾行为的成本实在太低,而且取证上难度也很大。有网友建议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完善约束机制,同时倡议私家车车主在车上准备垃圾袋或车载垃圾桶。当然,更重要的是尽快通过各种方式提升广大驾驶员的素质,我们已经进入汽车社会,但还没有拥有足够的汽车文明,车上的垃圾可以在停车的时候扔进路边垃圾桶———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关键是你愿不愿意去做。□记者 陈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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