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胡益明
10月20日一早,三七市镇石步村里的一条主要村道被人用石块拦住了。这堆石块的阻拦意图很明显,就是想挡住石步村西川岙自然村的村民出行。这让西川岙自然村的村民坐不住了,“他们要抢我们水库的水不说,还要拦我们的出路?”村民们很是不满。村民口中的“他们”是下游的石步自然村村民。两个自然村同属石步行政村。
“我们黄公潭水库的水不能喝了,就想引西川岙水库的水来用。”石步自然村的村民向记者道出了“抢水”的直接原因。据石步自然村村民介绍,以前他们靠黄公潭水库维持日常的生活用水,后来觉得这个水库的水质变差了,所以决定使用西川岙水库的水。他们认为,西川岙自然村属于石步行政村,村里的水库理应属全村人所有。
而在西川岙自然村村民看来,西川岙水库是他们自然村50多户村民的唯一生活用水来源。水库不大,水资源本来就不富裕。石步自然村村民擅自在水库下方挖塘引水,这会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而且,石步自然村村民在挖塘引水前,没有跟他们做过任何沟通和协商。
发现口头劝阻无效后,西川岙自然村村民在挖塘现场进行阻挠。而发现自己辛苦挖掘的水塘被西川岙村民破坏后,石步自然村村民就在村道上放置了大石块,挡住西川岙村民的出行。就在冲突发生前一天,石步村党总支书记叶乾坤知道情况后马上进行协调。他告诉记者,目前石步自然村的挖塘引水工作已经暂停,道路上的石块也已被清理干净。稍后,他会召集两个自然村的村民,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调解。
水库的水属于全村村民,但私自挖塘引水、堵住村道涉嫌违法侵权
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的汪宇波律师认为,不管怎么说,村民私自堵住村道,阻挠村民出行的行为损害了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眼下,村民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遇到麻烦都敢站出来给自己“撑腰”,但过激的行为、过度的发泄往往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因此,村民即使有合理的诉求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要理性维权。
同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因此,西川岙水库的水属于全村,所以他们石步自然村村民也可以饮用。但是石步自然村村民私自挖塘引水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私自破坏堤坝,就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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