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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叔叔连开车挖鼻孔也要处罚?鄞州交警辟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0-29 07:25:39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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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勇杰绘

  “开车挖鼻子,记2分,罚款100元。”昨天,微信朋友圈里被这样一条车辆违法信息刷屏。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昨天中午,鄞州交警发布微博对该信息进行了辟谣。

  这是一条经PS处理的虚假信息

  昨天流传的这张图片,应该是来自电脑或手机车辆违法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

  截图里包括了车辆车牌号、违法时间、违法地点等完整信息,违法行为是“开车挖鼻子”,发现机关显示是“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以后可得注意了啊!”、“那开车抠脚,是不是要吊销驾照?”……这条信息让小伙伴们议论纷纷。

  有人将信将疑,更多的人则表示一眼就看出了破绽:违法地点在中山东路,发现机关却是鄞州交警大队。中山东路何时成了鄞州的管辖范围?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鄞州交警大队的董警官,他证实这是一条经过修图软件处理的虚假信息,交警部门已着手在处理。当天中午11点35分,“鄞州交警”官方微博就此事进行了辟谣。

  鄞州交警分析说,作为电子警察拍摄录入的信息,中山东路这一地名过于笼统,而其所属辖区为海曙、江东。

  另外,交警根据车牌号也查询了车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并无违法记录。

  针对开车挖鼻子的行为,鄞州交警解释,对此法律法规里并没有相应的规定。

  鄞州交警表示,昨天这条虚假信息在引起网友纷纷议论的同时,也有损车主和执法机关的名誉,更让部分网友产生了误解。他们说,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追究发布人的责任。

  玩手机抽烟等驾驶陋习要不得

  虽然证明了“开车挖鼻子被处罚”为虚假信息,但也有网友说,开车时注意力都在挖鼻子上了,而且这是单手操作,应该也会影响安全驾驶吧?还有人提出疑问:挖鼻子不用处罚,那么开车抽烟、玩手机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第(3)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海曙交警大队石警官解释说,这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是相当明确的,要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至于抽烟是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要看具体情况。造成后果的话,交警可以参照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罚进行处理。不过在实际执法中想落实还是有难度,毕竟取证不容易。

  交警提醒,一些驾车陋习,看起来是个人的不拘小节,实际上会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根据浙江省交管部门的统计数据,今年1至9月,全省高速因驾车注意力不集中或未按规范操作驾驶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共13331起,造成人员受伤806人,重伤25人,死亡60余人。□记者 陈烨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