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殷聪 通讯员应立)仅入职一天就离职,顺便带走了“老东家”的全套产品设计图纸。苏某自以为“好学”,殊不知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前不久,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辖区甲公司举报,称其公司原职员苏某,入职仅一天就莫名离职,并且在离职时拷贝了公司大量涉密设计图纸,现苏某已在同行业的乙公司任职,甲公司怀疑自己公司的商业秘密遭到侵犯。
接到举报后,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当即派员对苏某现供职的乙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并当场在苏某工作电脑上接连的移动硬盘上发现了大量甲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
据了解,作为一家大型模具设计加工企业,甲公司对产品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要求所有涉密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供应商等所有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或供自己使用。苏某在明知公司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公司大量产品设计图纸,并作为自己在设计同类型产品中借鉴和使用,其行为已侵犯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日前,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苏某作出处罚,责令苏某停止违法行为,当场销毁225套涉及侵权的图纸,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商业秘密如何维护?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要增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及对相关涉密信息采用密码等保密措施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一旦发现商业秘密遭侵害,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并及时向市场监管或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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