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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公示 它们承载着城市记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12 07:15:51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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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年来,通过实地调研,普查组尽可能细致地收集调查建筑的现状保存情况、占地面积等基础资料信息,并对历史建筑进行价值评估,提出建议名单和分类建议。根据《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通过对信息分析评估,推荐出第一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单。

  历史建筑如何定义?

  我市首批推荐名单不与文保单位重叠

  究竟何为历史建筑?

  今年7月1日,《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给出了简单定义: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文物保护点的建(构)筑物符合《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的,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通俗化的理解,一般指建成50年以上,在建筑样式、结构和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方面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或能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等情形的建筑。类型包括传统居住建筑、传统公共建筑、现代建筑遗产和工业遗产等。

  这类建筑,承载着一段历史,有一定的保护价值,但是要想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往往还需要一定的价值及典型性。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文保单位的界定标准更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从价值与性质上看,历史建筑与文保单位之间有一定距离。

  目前公示的我市首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中,没有文保单位,两种性质界定的建筑并未重叠。不过,国内其他城市有将二者重叠界定的,比如天津市。□记者 张颖 通讯员 叶建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