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1月18日讯(通讯员 金松 施波)近期,宁波检验检疫部门在对进口家用型燃气热水炉的检验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该类产品在烟气排放、压力监测、部件密封性等安全和使用性能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在使用中引发安全事故,危及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家用型燃气热水炉发布了风险警示通告。
为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规范进口秩序,检验检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家用型燃气热水炉时应要求经销商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复印件)”,以维护合法权益。对此类产品的相关问题也可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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