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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水岸枫情物业费要涨50% 业主意见不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2-16 08:11:12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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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水岸枫情小区

小区公告栏上贴着“提价征求意见结果公告”

临近年底,你家小区物业费有涨价吗?

前天,网友“Cherry77”在东论发帖,说自己住维科水岸枫情,这两天接到通知,2016年物业费要涨50%,该网友表示“这涨得也太多了”。

都说这几年物价上涨很快,人工费也水涨船高,50%的涨幅,看起来力度真的很大。昨天,记者对此事做了调查。

□记者 朱琳 摄影记者 高远

两个告示引议论

56.58%的业主同意物业费上涨

涨幅最高达57%

维科水岸枫情小区位于鄞州区薛家南路,紧邻联丰生活圈。下午1点多,记者来到小区。

整个小区由8幢小高层和15幢多层洋房组成,共有1271户业主,51户商铺。

记者打听到,从2010年12月交付以来,物业费一直维持原标准不变,小高层1.2元/平方米/月,多层洋房0.9元/平方米/月,商业用房则为0.7元/平方米/月。

在小区大门入口处的宣传栏上,记者看到了今年11月27日张贴的两份告示,告示内容大致意思为:

因物业运行成本逐年增加,为了持续提供优质物业服务,宁波维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14年始,多次与业委会、社区、业主代表进行了关于物业费提价的沟通与协调,最终于2015年7月开始由物业服务中心向全体业主对物业费提价事宜进行征询投票。

提价后的物业费标准为,小高层1.6元/平方米/月,多层1.3元/平方米/月,商铺1.1元/平方米/月,简单说,就是所有住宅类型均提高了0.4元/平方米/月。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征询投票情况如下:

小区共有业主1322户,同意物业费提价的业主共计748户,占56.58%,不同意475户、随大流50户、弃权46户、无法联系3户。

针对这个统计结果,社区领导和工作人员、业委会、18位业主代表以及6位热心业主共同对同意涨价的业主进行了随机抽查核实,通过手机免提通话方式,对投票业主进行回访,回访结果初步证实和投票结果一致,在场代表对抽查结果均无其他异议。

记者发现,从0.4元/平方米/月的涨幅来看,对多层洋房和商铺业主来说,50%的涨幅一说确实存在(多层44%,商铺57%)。

涨还是不涨?

业主:有人说涨幅太大,有人问涨价是否涨服务

在大门口,记者碰到了小高层的业主张女士。

“听说明年物业费就要涨了?”

“对,涨得还不少。”

“具体变化是怎样呢?听说要涨50%?”

“是不是50%我不确定。拿我们家来说,90平方米不到,原先每年交1400元至1500元,变化后要交2000元了。可能多层洋房涨得比例更高一些,还有商铺,具体标准倒也不清楚,几个月前物业上门来征询过意见,说是要涨物业费了,同意的话就签字。”

张女士表示,一下子涨这么多,确实有些突然,她的朋友住鄞州东湖花园,200多平方米的房子,一年也就3500元,她觉得提价后的物业费有些高。

跟随张女士,记者进入小区,询问了一些路过的业主,意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像张女士那样,觉得涨幅太大;另一类则表示,相比同地段档次相当的小区,水岸枫情的物业费算低了。

“涨就涨了,但物业一定要给我们做好。像老生常谈的房子漏水问题,虽然每次都会过来修,可始终没修好啊!”

“对,涨价的话,我觉得大部分业主可以理解,毕竟物价疯狂在涨,就是该有的景观、卫生等问题一定要提升,不能白涨价不干活啊!”

物业:提价后仍比其他小区低,3年内不再提价

在小区5号楼下的物业公司,记者见到了物业主任沈女士。

沈女士表示,到目前为止的所有流程都是走正规程序的,从去年底就考虑提价,终于在今年7月得到业委会同意,向各业主征询意见,具体情况都在告示中做了说明。

“其实我们的物业费是5年前的标准,所以非常低,但现在物价那么高,人工成本又是最贵的,如果再不提价,实在是没办法做下去了。对比水岸枫情2期,也就是维科馨院(暂未交付)的物业费,他们最低标准都需要2.5元/平方米/月,所以真的已经很低了。”

她介绍,物业公司目前与小区的合同将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物业费继续维持原先标准,那么他们没法做下去,考虑从水岸枫情撤出;如果能够顺利提价,他们将继续接手。

“现在看来,大多数业主同意了,所以我们正着手准备签合同。”

沈女士也表示,在继续保障物业品质的同时,无论物价如何涨高,保证3年内不再提价。

业委会:离合同期限仅剩半个月,不知能否谈妥

记者也采访了水岸枫情业委会主任邹先生,他说,起初物业要求提价时,确实有很多业主反对。

“本来我们提出,如果征询函内同意的比例在50%以下,那这事就不用提了,肯定得换物业,现在既然达到了这个比例,那么接下去业委会会提出,具体需要增加和改进哪些服务,才能让0.4元/平方米/月的提价有价值。现在还在谈,如物业能满足要求,那么再签新合同。”邹先生表示。

离12月31日仅剩半个月,如果最后没能谈妥,将找新的物业进驻,交接时的小区物业工作谁来承担呢?

邹先生称,这个问题不必担心,当初与维科物业签订合同时,就说好预留两三个月的物业交接时间,这段时间对方会继续做好物业工作。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