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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亿!快来查查你的个人房屋维修资金余额及小区总额
稿源: 甬派客户端   2015-12-27 21:06:43 报料热线:81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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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朝阳新村拆迁户胡金萍意外地收到一笔钱,原来,因其房屋拆迁,胡金萍获得退回来的个人维修资金326.03元。

  说起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像胡金萍这样心中一笔糊涂帐的不在少数。

  市物业管理中心为此在年底前进行了一次大盘点,结果令人大吃一惊!

  截至2015年10月,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四区已建账到户小区331个,涉及房屋套数约16.7万套,其中海曙130个,江东101个,江北81个,高新19个,归集资金13.81亿元!

  个人房屋维修资金余额及小区总额知多少?老三区和高新区业主可网上一查就知道。

  其实,2011年4月1日之后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以应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除此之外,1998年以前的房改房在房改时交存了维修资金,其他房屋暂未交存维修资金。

  现在,业主登录宁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http://www.nbwxzj.com),输入房屋地址即可查询最新房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以及本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金额,或者拨打市物管中心咨询电话0574-87199731,进行查询。目前,网站及电话的查询范围为市老三区及高新区的房屋。

  延伸阅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那些事,你知道几样?

  1、已交存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还需交纳日常维修费吗?

  目前,小区业主在交纳了物业服务费的同时,一般还需交纳每年每平米1.5-2元的日常维修费(多层1.5元每平米,高层及商业用房2元每平米),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我已交存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还需交纳日常维修费吗?“,不少业主提出疑问。

  《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出台后,对此作出了规定:“中修以下的日常维修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每年度向业主收取日常维修费;对已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的,且账户余额充足的,业主可自主选择按年在账户内列支”。

  也就是说,对于交存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选择日常维修费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便无需再交纳日常维修费了。

  维修资金已建账到户且余额充足的小区,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委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向属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该笔资金是根据小区房屋建筑面积按每平米1.5-2元标准(与日常维修费标准一致)进行一年一划拨,作为小区房屋日常维修统筹资金使用,等同于日常维修费。

  2、房屋转让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办?

  “我要卖掉房子,我的房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处理,帐户余额可以提取走吗”?

  按照规定,对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

  因此,当房屋所有权转让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一同过户给受让人,即“钱跟房走”。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只用于房屋的维修,因此其不随房屋产权的转移而转移,即“维修资金只跟房走”,谁是房屋业主,谁才是资金主人。如果房屋被拆迁或灭失,最后一位业主可申请提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个人部分余额。

  3、房屋拆迁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能退吗?

  很多像胡金萍这样的拆迁户不知道,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有退还机制的。

  因自然灾害、拆迁等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业主可以凭原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票据或有关证明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支取个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并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其中,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财政”。

  因此,房屋拆迁时,房改房业主可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到属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取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个人部分金额;新建商品房业主凭身份证原件、拆迁协议原件、“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到市物管中心提取个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记者 黄银凤 通讯员 吴培均

编辑: 陈燕

13.81亿!快来查查你的个人房屋维修资金余额及小区总额

稿源: 甬派客户端 2015-12-27 21:06:43

  近日,朝阳新村拆迁户胡金萍意外地收到一笔钱,原来,因其房屋拆迁,胡金萍获得退回来的个人维修资金326.03元。

  说起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像胡金萍这样心中一笔糊涂帐的不在少数。

  市物业管理中心为此在年底前进行了一次大盘点,结果令人大吃一惊!

  截至2015年10月,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四区已建账到户小区331个,涉及房屋套数约16.7万套,其中海曙130个,江东101个,江北81个,高新19个,归集资金13.81亿元!

  个人房屋维修资金余额及小区总额知多少?老三区和高新区业主可网上一查就知道。

  其实,2011年4月1日之后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以应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除此之外,1998年以前的房改房在房改时交存了维修资金,其他房屋暂未交存维修资金。

  现在,业主登录宁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http://www.nbwxzj.com),输入房屋地址即可查询最新房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以及本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金额,或者拨打市物管中心咨询电话0574-87199731,进行查询。目前,网站及电话的查询范围为市老三区及高新区的房屋。

  延伸阅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那些事,你知道几样?

  1、已交存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还需交纳日常维修费吗?

  目前,小区业主在交纳了物业服务费的同时,一般还需交纳每年每平米1.5-2元的日常维修费(多层1.5元每平米,高层及商业用房2元每平米),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我已交存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还需交纳日常维修费吗?“,不少业主提出疑问。

  《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出台后,对此作出了规定:“中修以下的日常维修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每年度向业主收取日常维修费;对已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的,且账户余额充足的,业主可自主选择按年在账户内列支”。

  也就是说,对于交存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选择日常维修费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便无需再交纳日常维修费了。

  维修资金已建账到户且余额充足的小区,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委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向属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中修以下维修资金,该笔资金是根据小区房屋建筑面积按每平米1.5-2元标准(与日常维修费标准一致)进行一年一划拨,作为小区房屋日常维修统筹资金使用,等同于日常维修费。

  2、房屋转让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办?

  “我要卖掉房子,我的房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处理,帐户余额可以提取走吗”?

  按照规定,对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

  因此,当房屋所有权转让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一同过户给受让人,即“钱跟房走”。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只用于房屋的维修,因此其不随房屋产权的转移而转移,即“维修资金只跟房走”,谁是房屋业主,谁才是资金主人。如果房屋被拆迁或灭失,最后一位业主可申请提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个人部分余额。

  3、房屋拆迁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能退吗?

  很多像胡金萍这样的拆迁户不知道,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有退还机制的。

  因自然灾害、拆迁等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业主可以凭原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票据或有关证明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支取个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并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其中,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财政”。

  因此,房屋拆迁时,房改房业主可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到属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取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个人部分金额;新建商品房业主凭身份证原件、拆迁协议原件、“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到市物管中心提取个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记者 黄银凤 通讯员 吴培均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