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3 09:34
低保金是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命钱”,必须真正用于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近日,记者从海曙区民政局获悉,海曙区通过挨家挨户低保核查,将648名不符合救助标准的低保对象清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对象从三年前的2293人变为1645人。
“长期以来,由于重病、受灾、一户多残等原因,一些困难人群生活在贫困线下,他们确实需要靠政府的低保金维持生活。”海曙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意识的增强,有些低保户因为本人身体康复,重新能自食其力;有的因为子女长大,有了相对稳定的收入,家境渐渐好转,已不再是低保对象,还有人退休后可以拿养老金,经济收入增多了。“这些情况都应退出低保,把救助金给更需要的人。”
为此,海曙区建立了低保救助金动态机制。早在2012年年底,海曙区率先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要针对申请和复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的居民,出台了《海曙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2013年,海曙区整合公安局户籍、车辆,民政局婚姻、死亡,地税局个人涉税,人社局社保、就业,国土局土地登记,住建委住房、公积金,工商局个人和企业注册,国税局个人涉税等8个部门的12类相关信息,启用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用智慧化的手段实现了对居民低保信息的核查。
去年,海曙推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在各街道全面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规范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此外,海曙还率先在全市实行低保家庭全额走访,对全区1100多户低保家庭进行了走访,全面、客观“零距离”地了解低保家庭的现实困难和救助需求。
“对于不符合低保要求,但属于需要救助范围的,我们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该负责人表示,去年海曙设立了由区政府领导、多部门共同参加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一体化”救助的管理体系,修订和出台了《海曙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临时救助的范围,使“救急难”成为社会救助的新常态。(记者陈朝霞 海曙记者站毛一波)
编辑: 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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