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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舟孟南路发生持刀抢劫?跟着民警一起去破案
稿源: 甬派客户端   2016-01-26 18:08:42 报料热线:81850000

  1月20日凌晨1点多,江东百丈派出所接到女子周某报警,她刚刚在舟孟南路被人持刀抢劫。

  周某26岁,安徽人,是在两个小姐妹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报案。周某说,她在路上被一个男人持刀抢了,一共抢走她1000多元,其中,有一笔是在对方威逼下通过手机网络转账。

  这是事情的真相吗?今天,让我们跟随百丈派出所赵警官的脚步,一起去破案,看民警如何抽丝剥茧,找出真凶。

(周某所说的案发地点)

  周某跟民警是这样讲的(由民警转述):

  我是一边走路一边玩手机,有个人搭了我肩膀一下,我刚抬头就看到一把刀,我一下就不敢动了。我说,大哥大过年的,你要干嘛?那个男的说自己是杀人犯,杀了很多人,现在被通缉,不想再杀人了,你把你身上钱都给我。

  我说我身上没多少钱,就100元,他说100元钱能干什么,要我用支付宝转账,给他转2000元。我说我支付宝没有钱,把手机打开来给他看,余额不足。

  我想他只拿100元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就说我微信里还有1000多元钱,问他要不要。他说他先打个电话,接着要来一个微信账号,钱转好后,他就放我走了。

  听完周某的讲述,加上实地走访,赵警官发现了几大疑点,以下是赵警官的叙述:

  她说的事发地点位于舟孟南路与百丈路交叉口附近,这里即使到了凌晨,人流量也不会少,在大马路上直接被持刀抢劫,并且通过手机转账,这种可能性是不是太小了?

  事发地旁刚好有几个监控摄像头,按照她所说的行走路线,我调取了4个监控,锁定了案发前后一个小时内的时间,经过的几个人都不是周某。

  凌晨,我带她到事发现场,但她一直说不清具体案发点。看到我们还要继续查监控,她有点不安,意思是不想继续看下去了,快过年了,如果抓到人又要来辨认,太麻烦。如果问得细一点,她又说当时太紧张,忘记了。

  “我觉得她对我们有所隐瞒。”赵警官说,首先要确定的是这事情究竟是真是假。

(凌晨,嫌疑男子匆匆离开宾馆,2分钟后,周某也走了出来)

  在赵警官通宵后下班休息的几个小时里,他的同事正接力查看监控,终于发现了一条线索。监控显示,周某在报警前没多久,曾进入舟孟南路旁的一家小宾馆。

  民警找到宾馆查看了监控,证实案发前周某进过宾馆,在她从房间走出的前2分钟,有个穿黑色衣服的年轻男子提前离开。

  赵警官从宾馆了解到,黑衣男子是晚上11点多开的钟点房,交了100元押金,走时匆匆忙忙,连剩下的押金也没要。宾馆入住登记不严格,男子报了个假信息,没能查到对方的真实身份。

  当天下午,赵警官又把周某叫了过来,民警跟她做了很长的思想工作,她终于一点点吐露了实情。

  原来周某是“小姐”,有人打电话招嫖,她当时进到宾馆跟对方发生关系后,正在卫生间洗澡,招嫖男子拿出刀把她抢了。周某说,她是担心受到处罚,因此一直不敢说出事情真相。

  在确定周某确实被抢后,警方马上查找手机网格转账时的收款账号。账号信息显示,收款人是象山男子吴某。

  第二天一大早,赵警官和另位两个同事连忙赶往象山,不过要找到真正的收款人也是历经波折,花了一天时间:找到吴某家,对方人不在,老婆跟他吵架了,也不愿提供任何信息;辗转联系到吴某,对方自称人在杭州散心,这张银行卡给朋友石某用了。

  石某经营一家网吧,他告诉民警,这个银行账号是去年吴某给他的,双方是网上打游戏认识的。

  考虑到网络支付越来越流行,很多客人充值、买游戏币都是通过网络支付,就借用了对方的账号做生意。不过,这个账号平时都是两个网管在管。

  据网管透露,20日凌晨1点多,确实收到了一笔1000元钱的转账,转账的客人在他们网吧玩游戏已经有一年多了。

  网管觉得,当天这个客人有点奇怪:他平时一次充值都是5元、10元,最多一次也只有100元;用于转账的微信好像不是他本人,因为是个女人的头像。

(办案的赵警官26岁,同事评价他喜欢刨根问底,唱歌和羽毛球都很厉害,拿过市局“好声音”第2,羽毛球男单第3。)

  有了这条线索,民警很快摸清了对方的身份:罗某,27岁,象山人。

  此时已是21日下午4点多了。经调查,罗某的落脚点在江东甬港南路一家宾馆,民警又马不停蹄往宁波城区赶,当晚敲开宾馆房门,开门的正是罗某,他跟女友在这里长期包房。

  罗某被抓获。他跟民警讲,自己在银行贷了20万,信用卡也欠了20万,经常用KTV高消费,也不让女友去工作,不到一年把钱全花光了。最近靠东借西凑生活,手头已经没什么钱了,趁招嫖时把周某给抢了。

  目前,罗某因涉嫌抢劫被警方刑拘,周某也因卖淫受到了行政处罚。

  记者沈之蓥 实习生顾书齐 通讯员程诗浩 朱君敏

编辑: 徐挺

江东舟孟南路发生持刀抢劫?跟着民警一起去破案

稿源: 甬派客户端 2016-01-26 18:08:42

  1月20日凌晨1点多,江东百丈派出所接到女子周某报警,她刚刚在舟孟南路被人持刀抢劫。

  周某26岁,安徽人,是在两个小姐妹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报案。周某说,她在路上被一个男人持刀抢了,一共抢走她1000多元,其中,有一笔是在对方威逼下通过手机网络转账。

  这是事情的真相吗?今天,让我们跟随百丈派出所赵警官的脚步,一起去破案,看民警如何抽丝剥茧,找出真凶。

(周某所说的案发地点)

  周某跟民警是这样讲的(由民警转述):

  我是一边走路一边玩手机,有个人搭了我肩膀一下,我刚抬头就看到一把刀,我一下就不敢动了。我说,大哥大过年的,你要干嘛?那个男的说自己是杀人犯,杀了很多人,现在被通缉,不想再杀人了,你把你身上钱都给我。

  我说我身上没多少钱,就100元,他说100元钱能干什么,要我用支付宝转账,给他转2000元。我说我支付宝没有钱,把手机打开来给他看,余额不足。

  我想他只拿100元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就说我微信里还有1000多元钱,问他要不要。他说他先打个电话,接着要来一个微信账号,钱转好后,他就放我走了。

  听完周某的讲述,加上实地走访,赵警官发现了几大疑点,以下是赵警官的叙述:

  她说的事发地点位于舟孟南路与百丈路交叉口附近,这里即使到了凌晨,人流量也不会少,在大马路上直接被持刀抢劫,并且通过手机转账,这种可能性是不是太小了?

  事发地旁刚好有几个监控摄像头,按照她所说的行走路线,我调取了4个监控,锁定了案发前后一个小时内的时间,经过的几个人都不是周某。

  凌晨,我带她到事发现场,但她一直说不清具体案发点。看到我们还要继续查监控,她有点不安,意思是不想继续看下去了,快过年了,如果抓到人又要来辨认,太麻烦。如果问得细一点,她又说当时太紧张,忘记了。

  “我觉得她对我们有所隐瞒。”赵警官说,首先要确定的是这事情究竟是真是假。

(凌晨,嫌疑男子匆匆离开宾馆,2分钟后,周某也走了出来)

  在赵警官通宵后下班休息的几个小时里,他的同事正接力查看监控,终于发现了一条线索。监控显示,周某在报警前没多久,曾进入舟孟南路旁的一家小宾馆。

  民警找到宾馆查看了监控,证实案发前周某进过宾馆,在她从房间走出的前2分钟,有个穿黑色衣服的年轻男子提前离开。

  赵警官从宾馆了解到,黑衣男子是晚上11点多开的钟点房,交了100元押金,走时匆匆忙忙,连剩下的押金也没要。宾馆入住登记不严格,男子报了个假信息,没能查到对方的真实身份。

  当天下午,赵警官又把周某叫了过来,民警跟她做了很长的思想工作,她终于一点点吐露了实情。

  原来周某是“小姐”,有人打电话招嫖,她当时进到宾馆跟对方发生关系后,正在卫生间洗澡,招嫖男子拿出刀把她抢了。周某说,她是担心受到处罚,因此一直不敢说出事情真相。

  在确定周某确实被抢后,警方马上查找手机网格转账时的收款账号。账号信息显示,收款人是象山男子吴某。

  第二天一大早,赵警官和另位两个同事连忙赶往象山,不过要找到真正的收款人也是历经波折,花了一天时间:找到吴某家,对方人不在,老婆跟他吵架了,也不愿提供任何信息;辗转联系到吴某,对方自称人在杭州散心,这张银行卡给朋友石某用了。

  石某经营一家网吧,他告诉民警,这个银行账号是去年吴某给他的,双方是网上打游戏认识的。

  考虑到网络支付越来越流行,很多客人充值、买游戏币都是通过网络支付,就借用了对方的账号做生意。不过,这个账号平时都是两个网管在管。

  据网管透露,20日凌晨1点多,确实收到了一笔1000元钱的转账,转账的客人在他们网吧玩游戏已经有一年多了。

  网管觉得,当天这个客人有点奇怪:他平时一次充值都是5元、10元,最多一次也只有100元;用于转账的微信好像不是他本人,因为是个女人的头像。

(办案的赵警官26岁,同事评价他喜欢刨根问底,唱歌和羽毛球都很厉害,拿过市局“好声音”第2,羽毛球男单第3。)

  有了这条线索,民警很快摸清了对方的身份:罗某,27岁,象山人。

  此时已是21日下午4点多了。经调查,罗某的落脚点在江东甬港南路一家宾馆,民警又马不停蹄往宁波城区赶,当晚敲开宾馆房门,开门的正是罗某,他跟女友在这里长期包房。

  罗某被抓获。他跟民警讲,自己在银行贷了20万,信用卡也欠了20万,经常用KTV高消费,也不让女友去工作,不到一年把钱全花光了。最近靠东借西凑生活,手头已经没什么钱了,趁招嫖时把周某给抢了。

  目前,罗某因涉嫌抢劫被警方刑拘,周某也因卖淫受到了行政处罚。

  记者沈之蓥 实习生顾书齐 通讯员程诗浩 朱君敏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