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8 08:35
1月28日,中央纪委网站《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发布第四次“每周通报”,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本周共通报96起,其中浙江占6起,有1起宁波。
其中宁波1起
●象山县丹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吴爱月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吴爱月在操办父亲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且操办丧事事宜未按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告。吴爱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浙江另有5起
●湖州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吴玉江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吴玉江以市医学信息中心、市医学会名义开具包车、办公用品、会务等费用发票套取现金,并以年终考核奖、新春茶话会等名义发放职工福利。吴玉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嵊州市辽湾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吕东正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吕东正在担任辽湾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溪市女埠街道上新屋村党支部书记章建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章建民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聚餐,聚餐费用公款支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东岳村党支部书记李吉平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李吉平在组织本村党员、村民代表赴外地学习考察期间,违规改变考察路线,到日程安排以外的景点游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台州市城镇水业协会秘书长邱志平违规接受吃请并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邱志平违规接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吃请,并参与KTV娱乐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年关将近,小伙伴们的聚餐、聚会也多起来了,有时候,不了解相关纪律,“不知不觉”就违纪了,小编就此再次贴心地送上“安全过节”宝典~
办酒能否请收礼金?
《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上,要坚决做到:坚持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先向组织报告,不接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事后向组织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际情况。
办婚礼能摆几桌酒?
《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不少干部因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处理,社会上俗称“限宴令”。浙江省一些地方对婚丧嫁娶等摆宴有明确规定,如嵊州出台规定,明确党员干部婚事控制在20桌(200人)以内,丧事来客人员控制在200人以内。
节假日期间,能参加老乡会、校友会、同学会吗?
《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条例》中的两个限定: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即对象一般来说是指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二是“违反有关规定”,这里的规定指的是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依然可以照常进行。
领导干部不能参加哪些宴请?不能参与哪类娱乐健身活动?
《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党员干部也会“被牵连”。私人聚会要注意参与对象,除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带有明显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发放节假日福利,单位领导要注意哪些方面?
《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15年1月,中办国办发文规定,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中央八项规定,针对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保障正常福利”也不是给作风治理踩刹车。老百姓期待能够从制度上既切实保障职工的正常福利,又进一步有效遏制借“正常福利”之名行腐败之实的行为。对于违规发放福利的,按照《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逢年过节收别人礼物,该注意些什么?
《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这是新的规定,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要予以处分。
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一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来不往。二是指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具体给予处分时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酌情处理。
据中央纪委网站等
编辑: 孙研
- 女孩怒斥号贩子之前 医院挂号大厅发生了什么
- 在韩倾覆中国渔船7人获救 1死2失踪
- 老人打官司要求儿子搬走:不养老还啃老
- 空置别墅变轰趴屋 夫妻租别墅月入过万
- 深圳6名90后员工晒年终奖:每人一辆车
- “白宫反核奶奶”走完35年抗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