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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立法对大气污染说"不" 明天将表决防治条例(草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2-25 07:37:34 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2016宁波两会

  灰蒙蒙的空气,若隐若现的城市高楼,这副灰霾景象,相信大家都经历过。可喜的是,今年宁波将用立法的方式,对大气污染说“不”了。在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审议,并将于明天进行表决。

  之前收集意见建议1769条

  “与全国许多城市一样,我市广大群众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呼声日益高涨,热切期盼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在昨日的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邬和民做了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他说,近年来,大气污染已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中国气象局发布的《2015年中国气候公报》中提到全国共出现11次大范围、持续性霾过程,雾霾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据统计,2015年,宁波市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为302天,优良率为82.7%,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但仍为年均35微克/立方米的国标的1.29倍。

  将这部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法规提请人代会审议,邬和民说,既是市委、市政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决心和信心的充分展现,也是市人大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运用法规防治大气污染的根本性、长远性之举。

  草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开门立法”的精神,为充分听取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1月23日到12月15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进代表联络站就条例开展了大范围主题接待活动。此次活动征求了488名市人大代表和341名群众代表的意见,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1769条次,并以信函形式向每位代表作了回复。可以说,草案的制定,是一个充分酝酿、征求民意、吸收民智、反复修改的过程。

  防治重点圈定,罚款最高可达百万元,情节严重的停业关闭

  根据此前相关课题研究,我市工业(包括燃煤、挥发性有机物等)、机动车船、扬尘的PM2.5贡献率分别占到47%、22%、11%。相对应的,我市将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工业废气防治、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扬尘治理等方面工作作为了《条例(草案)》规范的重点。

  燃煤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根本措施,也是草案的核心内容。对此,《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本市实行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并进一步明确原煤消费总量不得超过2011年水平并逐步削减。

  工业锅炉、电厂排放、工业生产过程等是本市大气PM2.5污染的主要来源。《条例(草案)》规定本市严格控制污染大气的产业发展,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严重污染大气的项目;除向区域集中供热和供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发电项目外,本市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电厂,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锅炉自备热力供应站的配套发电机组。

  建筑工程车带着满身泥浆,一路滴漏的现象在我市时有发生。在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条例(草案)》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盒沉淀、排水设施,施工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出工地。装卸和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设置密闭装置,防止物料在运输途中沿途泄露、散落或者飞扬。

  对于大气污染的执法监督,草案的规定非常有力,罚款最高将达百万元之巨;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预案启动时可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

  到了秋冬季节,在我市的部分郊区时常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对此,《条例(草案)》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木柴、树木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本市还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如有违反,对个人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草案)》还要求,相关部门应建立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预测预警制度,并统一向社会发布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监测信息。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采取通知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宁波机动车保有量在两年前就超过了200万辆,这些行驶着的汽车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条例(草案)》第四十二条也明确,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决定在本市提前使用符合国家下一阶段机动车、船舶排放标准的车船用燃料,提前实施更严格的车船用燃料国家质量标准。

  □宁波晚报记者滕华

编辑: 孙研

宁波立法对大气污染说"不" 明天将表决防治条例(草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2-25 07:37:34

  灰蒙蒙的空气,若隐若现的城市高楼,这副灰霾景象,相信大家都经历过。可喜的是,今年宁波将用立法的方式,对大气污染说“不”了。在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审议,并将于明天进行表决。

  之前收集意见建议1769条

  “与全国许多城市一样,我市广大群众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呼声日益高涨,热切期盼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在昨日的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邬和民做了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他说,近年来,大气污染已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中国气象局发布的《2015年中国气候公报》中提到全国共出现11次大范围、持续性霾过程,雾霾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据统计,2015年,宁波市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为302天,优良率为82.7%,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但仍为年均35微克/立方米的国标的1.29倍。

  将这部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法规提请人代会审议,邬和民说,既是市委、市政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决心和信心的充分展现,也是市人大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运用法规防治大气污染的根本性、长远性之举。

  草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开门立法”的精神,为充分听取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1月23日到12月15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进代表联络站就条例开展了大范围主题接待活动。此次活动征求了488名市人大代表和341名群众代表的意见,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1769条次,并以信函形式向每位代表作了回复。可以说,草案的制定,是一个充分酝酿、征求民意、吸收民智、反复修改的过程。

  防治重点圈定,罚款最高可达百万元,情节严重的停业关闭

  根据此前相关课题研究,我市工业(包括燃煤、挥发性有机物等)、机动车船、扬尘的PM2.5贡献率分别占到47%、22%、11%。相对应的,我市将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工业废气防治、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扬尘治理等方面工作作为了《条例(草案)》规范的重点。

  燃煤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根本措施,也是草案的核心内容。对此,《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本市实行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并进一步明确原煤消费总量不得超过2011年水平并逐步削减。

  工业锅炉、电厂排放、工业生产过程等是本市大气PM2.5污染的主要来源。《条例(草案)》规定本市严格控制污染大气的产业发展,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严重污染大气的项目;除向区域集中供热和供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发电项目外,本市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电厂,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锅炉自备热力供应站的配套发电机组。

  建筑工程车带着满身泥浆,一路滴漏的现象在我市时有发生。在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条例(草案)》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盒沉淀、排水设施,施工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出工地。装卸和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设置密闭装置,防止物料在运输途中沿途泄露、散落或者飞扬。

  对于大气污染的执法监督,草案的规定非常有力,罚款最高将达百万元之巨;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预案启动时可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

  到了秋冬季节,在我市的部分郊区时常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对此,《条例(草案)》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木柴、树木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本市还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如有违反,对个人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草案)》还要求,相关部门应建立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预测预警制度,并统一向社会发布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监测信息。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采取通知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宁波机动车保有量在两年前就超过了200万辆,这些行驶着的汽车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条例(草案)》第四十二条也明确,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决定在本市提前使用符合国家下一阶段机动车、船舶排放标准的车船用燃料,提前实施更严格的车船用燃料国家质量标准。

  □宁波晚报记者滕华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