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6 09:58
近日,国务院确定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措施,提出对动力电池根据性能“以奖代补”,并倡导减免公共充电站的充电服务费。这一政策引起了多方的关注。
记者了解到,在我市,对新能源车感兴趣的市民正在逐渐增多,部分消费者在换车时会考虑购买新能源车。
新能源车车主:费用比较省
市民方先生去年11月购买了一辆混合动力新能源车。他表示,使用新能源车,首先是崇尚节能环保的理念,其次是费用的确比较省。购车时减去各项补贴,实际车价是20万元出头,由于购置税可以减免,又省了一笔钱。养车费用方面,方先生表示,他主要是在市区开车,用纯电的话,充满电可以跑七八十公里,有时两天才充一次电。如果开长途上高速,就直接加汽油。充一次电大概19度,按0.6元一度电计算的话是11.4元,一个月300来元。而原先他开的那辆车在市区跑一个月,要加1000多元的汽油。
至于充电问题,方先生在所住小区里有自己的车位,跟物业协调后安装了独立的电表和插座,晚上到家车子停好插上电就开始充,第二天早上上班时开走。
方先生告诉记者,他买了新能源车后,不少熟人朋友都有了兴趣。不过对于充电问题,大家认为,如果没有固定车位,目前看来还是不方便。
某品牌新能源车经销商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市民还不是很多。根据他的观察,来购买的市民多是消费观念比较超前的,一般购置的是第二辆车,混合动力的新能源车更受欢迎一些。
购买新能源车可享补贴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政策的解读,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政策适用区域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和江北区三个行政区(以下简称“老三区”),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
目前,宁波市可享受补贴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辆目录》,在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批通过、并在本市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去年7月,我市发布了第一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的通知,共有1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计52种车型通过审核备案。在这些生产企业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已通过审批的车型可享受国家补贴和宁波市地方补贴双重补贴。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市本级及“老三区”地方财政补助在中央财政购置补助的基础上给予1:1配套,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单位(社会团体)团购5辆(含)以上新能源汽车的,每辆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
至于具体的补贴额度,经销商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国家给出的最高补贴标准分别为纯电动车每辆5.5万元、混动车每辆3万元,加上宁波市1:1配套,最高补贴分别为每辆11万元和6万元。
利好新政已明确,期待相关细则出台
此次国务院确定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措施,以结构优化推动绿色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根据动力电池性能、销量等指标对企业给予奖励;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落实住宅小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景区及其他社会停车场等建设充电设施的要求,鼓励地方建立以充电量为基准的奖励补贴政策,减免充电服务费用;完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实不得对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的要求,破除地方保护,打击“骗补”行为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国务院的措施有力,但在动力电池性能的考核标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方式以及地方保护等问题上,仍然需要相关细则出台。
新能源车经销商刘先生则表示,期待宁波市能有新的新能源车推广补助政策出台,如将资金补助对象由老三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这项补贴。对于今后的新能源车市,刘先生认为,随着充电设施的逐步改善,新能源车会引起更多消费者的关注。
□宁波晚报 记者谢昭艳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