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6 09:58
记者日前从慈溪市纪委获悉,为不断提升各类信访问题的响应速率和调处效率,慈溪市纪委会同慈溪市信访局研究制定了信访件“双向移送”工作机制。
“此前,一些群众因区分不清行政机关的职能,经常把检控类信件寄到信访局,而把一些诉求类的信件投给了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多头信访、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和信访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了‘双向移送’机制。”慈溪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双向移送”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将收到的属于纪检业务范围外的诉求类信访件,向信访部门移送;信访部门将收到的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申诉类信访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对涉及诉求类与检举、控告、申诉类问题交叉的信访件,收到一方在处理职责范围内信访问题的同时,将属于另一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以信访摘抄等方式移送给对方处理。对联系地址和方式清楚、准确的署实名的信访件,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具体承办单位向信访人告知受理、办理结果等相关情况。
在建立“双向移动”机制的基础上,慈溪市纪委还建立了首问首办问责机制。
若存在对群众信访事项不受理、在接待群众来访时态度粗暴、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办或久拖不结、未在规定时限内将本单位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移送有权管辖部门等问题,引发群众多头访、重复访或越级访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慈纪宣)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