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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犯罪套路多 老年群体成“重灾区”
稿源: 宁波日报   2016-03-03 08:23:05 报料热线:81850000

新华社发

  如今,投资理财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小区门口、写字楼里,各种投资理财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不得不说的是,其中可谓鱼龙混杂,“e租宝”一案再次将非法集资犯罪这一话题推到了前台。

  在今年我市的两会中,“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犯罪”是一个热门话题。这类犯罪中,受害者群体以老年人居多,占了八九成,究其原因,这与老年人的侥幸心理、辨识能力不高有很大关系。鉴于此,记者联系公安部门,解析此类犯罪中不法分子的惯用手法,以此来提高市民的防骗能力。

  老年群体成“重灾区”

  去年9月22日,有数十人来到江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宁波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对外大肆吸收公众存款,该公司法人虞某及其妻已携款潜逃。

  接到报案后,江东警方立即介入调查,确认2015年1月份至案发的9个月期间,被举报的公司通过在线上开设P2P网站、线下开设6家实体门店,以发布理财项目进行招投标的方式,共吸收上百名投资者约3000万元资金。经过警方侦查,虞某等人于去年10月14日被成功抓获,并查获了大量涉案银行卡和存折。

  非法集资案件中,老年人是不法分子眼中的“肥肉”。首先,由于老年人有一定的积蓄,但退休后“坐吃山空”的心态使得他们渴望进行高回报的投资理财;其次,互联网时代,信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对于新出现的犯罪缺乏相应的辨别能力,容易被忽悠;第三,不法分子看准了不少老年人“贪小便宜”的心态。去年江东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5起,涉案金额1.04亿元,在两三千名受害者中,老年人占八九成。

  “不法分子现在也学聪明了,他们为了骗100万元,甚至舍得花50万元去做广告、举办赞助活动。”民警说,除了大规模发放广告单、赠送小礼品外,这些骗子公司还经常赞助小区的文体活动、提供免费体检活动、组织老年人旅游,甚至花钱找专业机构“镀金”,以取得市民的好感与信任。

  “他们为了让老年人投钱,使尽浑身解数。我们在侦查时发现,有些‘业务员’会认空巢老人当“干爹干妈”,时不时上门看望慰问,大肆发起人情攻势,为的就是忽悠他们投钱。”民警说。

  投资理财诈骗套路多

  据悉,从去年开始,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犯罪处于高发态势,我市也不例外。“根据相关部门排摸,现在仅江东范围内注册名称含有‘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理财服务’‘资产管理’的企业就有近千家。”民警说,因为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这个行业目前鱼龙混杂,不少市民上当受骗。

  浙江新闻手机客户端发布的一组数据,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宁波全市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类案件80多件,涉及金额10亿余元,受害人数上万。据海曙区金融办统计,2015年1月至11月,仅海曙区就有非法集资案件22起,涉及资金4亿余元。”

  如今的非法集资犯罪与以往有了很大的区别。其一,非法集资的途径多样化,不仅是线下开设实体店,网络上也成了“战场”;其二,诈骗公司的“寿命”变短,往往受害人前脚把钱投进去,对方后脚就跑路,最短的只有三个月;其三,受害人从一地扩散为全国各地,且多为老年人;其四,不法分子团伙化、家族化、区域化态势明显。

  警方梳理后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的不法分子常用以下套路。

  第一,使用假身份注册公司。据目前破获的案件来看,骗子公司的法人代表、业务员以外地人员为主,其对外使用的名字都是假的,就连手机号码也是纯“工作”用的。警方在侦办此类案件时,常会遇到跑路人员身份核实难的困境,从而导致案件侦破期限延长。

  第二,骗子公司提供的“项目”往往紧扣热点,看似“钱途”无限。民警说,与以往不同,现在的骗子公司事先会做足“功夫”,并找一些真实存在的项目打掩护。我市警方曾破获过这样一起案件,一骗子公司曾对外称自己的项目与厦门一家高科技公司有关,事发后侦查员赶去厦门实地调查时竟发现该项目确实是存在的,而且该骗子公司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也是真的。“他们玩了个花招,假称要入股对方公司,参与该项目。等所有程序走完了,最后要签字给钱时便耍赖。这也是骗子公司了解项目内情,有全套资料的原因所在。”民警说,骗子公司提供的“项目”通常集中在环保、旅游开发、农林畜牧业、矿产资源等方面。有时,为了取信受害人,他们甚至会带其去现场观看。

  第三,利用了规则漏洞。骗子公司为了装“高大上”,往往会在营业执照上耍花招。最典型的就是对外公布“注册资本上千万”。然而,民警表示,目前注册资本实施的是认缴制,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将钱到位就行,骗子公司玩的是时间差,虚标一个数字来“吸引”人,在认缴时限未到时就跑路了。

  遏制金融犯罪

  警方探索新“解法”

  针对日益严峻的形势,我市警方也在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江东公安分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走出了这一步,提出了遏制金融犯罪的“江东解法”。

  据悉,江东作为宁波的金融中心,目前有各类金融企业403家,其中银行法人机构和区域总部机构22家,占全市65%;保险区域总部机构19家,占全市38%;证券经营机构9家,占全市29%。金融企业的集聚也意味着金融犯罪的易发。

  民间金融活动兴起,但又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民众投资理财安全意识较为薄弱。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江东公安分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金融安全信息服务中心,打破以往银行、区金融办、公安机关、协作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建成金融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以此强化金融犯罪的预警、预防和打击。

  之前有网友发了条微博,称其在搭乘公交车时听到有老人要去江东一家财富投资公司“投资”,并感叹:“看来他们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极有可能打水漂了。”这条微博被大数据平台“捕捉”到后,金融安全信息服务中心开始高速运转:江东警方通过跟区工商、税务部门,及所在街道的对接,很快摸清了这家公司的“家底”。未等该公司“嗅”到任何风声,工商、公安等部门已经找上门来。针对该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夸大等行为,工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则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短短两三天,这家公司就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尴尬境地,在退还集资款后,仓皇搬离。

  据了解,该金融安全信息服务中心于2014年至2015年间开始走上正轨。截至今年年初,该中心共向党委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提交相关风险报告、预警通报近30份,破获经济犯罪案件近200起,其中包括“5·19”特大银行卡非法套现案、“11·15”特大伪卡盗刷案等多起金融犯罪部督、省督大要案。

  民警称,接到报案后,警方第一时间启动《宁波市江东区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对照该预案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在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全方位的支持下,从“控人、控证、控赃”三个方面立即部署相关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悉,去年8月份我市首个公安部金融安全大数据研究基地在江东落户,希望通过研究实战数据来构建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金融犯罪专业打击机制。

  专业人士建议

  源头规范,多重治理

  “非法集资犯罪之所以这么猖狂,是因为其利用了规则‘漏洞’,即使上了黑名单,改头换面之后仍能继续营业。”有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民间理财机构处于现行政策和法规的模糊地带,监管责任并没有得到很好划分、明确,导致规范民间理财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缺失,注册门槛、从业人员资质、产品备案等均缺乏基本的监督管理。

  此外,很多理财机构打着金融机构的幌子,但并不具备金融机构的管理能力。这些公司提供的协议或者合同也都是保护投资公司自己的,而不是保护投资人的。如果不是专业人士跟相关法条对照,普通市民很难看出其中的玄机。相关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在明确民间理财机构的监管部门的同时,应该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扶贫办等部门,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等违规金融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

  在之前的我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广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利平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制定管理制度入手,加强监管,特别是进一步明确P2P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一旦平台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如何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他还呼吁,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区域间、部门间信用体系共建共享机制。

  在今年我市的两会上,也有不少代表和委员,甚至旁听公民都对“非法集资犯罪”这个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主要集中在“监督规范要先行”“要建立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的联动机制”“建立长效宣传工作机制,提高公众理性投资意识及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放宽投融资渠道,满足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压缩非法集资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建立信息披露及征信制度”等方面。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朱君敏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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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研

非法集资犯罪套路多 老年群体成“重灾区”

稿源: 宁波日报 2016-03-03 08:23:05

新华社发

  如今,投资理财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小区门口、写字楼里,各种投资理财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不得不说的是,其中可谓鱼龙混杂,“e租宝”一案再次将非法集资犯罪这一话题推到了前台。

  在今年我市的两会中,“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犯罪”是一个热门话题。这类犯罪中,受害者群体以老年人居多,占了八九成,究其原因,这与老年人的侥幸心理、辨识能力不高有很大关系。鉴于此,记者联系公安部门,解析此类犯罪中不法分子的惯用手法,以此来提高市民的防骗能力。

  老年群体成“重灾区”

  去年9月22日,有数十人来到江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宁波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对外大肆吸收公众存款,该公司法人虞某及其妻已携款潜逃。

  接到报案后,江东警方立即介入调查,确认2015年1月份至案发的9个月期间,被举报的公司通过在线上开设P2P网站、线下开设6家实体门店,以发布理财项目进行招投标的方式,共吸收上百名投资者约3000万元资金。经过警方侦查,虞某等人于去年10月14日被成功抓获,并查获了大量涉案银行卡和存折。

  非法集资案件中,老年人是不法分子眼中的“肥肉”。首先,由于老年人有一定的积蓄,但退休后“坐吃山空”的心态使得他们渴望进行高回报的投资理财;其次,互联网时代,信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老年人对于新出现的犯罪缺乏相应的辨别能力,容易被忽悠;第三,不法分子看准了不少老年人“贪小便宜”的心态。去年江东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5起,涉案金额1.04亿元,在两三千名受害者中,老年人占八九成。

  “不法分子现在也学聪明了,他们为了骗100万元,甚至舍得花50万元去做广告、举办赞助活动。”民警说,除了大规模发放广告单、赠送小礼品外,这些骗子公司还经常赞助小区的文体活动、提供免费体检活动、组织老年人旅游,甚至花钱找专业机构“镀金”,以取得市民的好感与信任。

  “他们为了让老年人投钱,使尽浑身解数。我们在侦查时发现,有些‘业务员’会认空巢老人当“干爹干妈”,时不时上门看望慰问,大肆发起人情攻势,为的就是忽悠他们投钱。”民警说。

  投资理财诈骗套路多

  据悉,从去年开始,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犯罪处于高发态势,我市也不例外。“根据相关部门排摸,现在仅江东范围内注册名称含有‘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理财服务’‘资产管理’的企业就有近千家。”民警说,因为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这个行业目前鱼龙混杂,不少市民上当受骗。

  浙江新闻手机客户端发布的一组数据,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宁波全市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类案件80多件,涉及金额10亿余元,受害人数上万。据海曙区金融办统计,2015年1月至11月,仅海曙区就有非法集资案件22起,涉及资金4亿余元。”

  如今的非法集资犯罪与以往有了很大的区别。其一,非法集资的途径多样化,不仅是线下开设实体店,网络上也成了“战场”;其二,诈骗公司的“寿命”变短,往往受害人前脚把钱投进去,对方后脚就跑路,最短的只有三个月;其三,受害人从一地扩散为全国各地,且多为老年人;其四,不法分子团伙化、家族化、区域化态势明显。

  警方梳理后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的不法分子常用以下套路。

  第一,使用假身份注册公司。据目前破获的案件来看,骗子公司的法人代表、业务员以外地人员为主,其对外使用的名字都是假的,就连手机号码也是纯“工作”用的。警方在侦办此类案件时,常会遇到跑路人员身份核实难的困境,从而导致案件侦破期限延长。

  第二,骗子公司提供的“项目”往往紧扣热点,看似“钱途”无限。民警说,与以往不同,现在的骗子公司事先会做足“功夫”,并找一些真实存在的项目打掩护。我市警方曾破获过这样一起案件,一骗子公司曾对外称自己的项目与厦门一家高科技公司有关,事发后侦查员赶去厦门实地调查时竟发现该项目确实是存在的,而且该骗子公司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也是真的。“他们玩了个花招,假称要入股对方公司,参与该项目。等所有程序走完了,最后要签字给钱时便耍赖。这也是骗子公司了解项目内情,有全套资料的原因所在。”民警说,骗子公司提供的“项目”通常集中在环保、旅游开发、农林畜牧业、矿产资源等方面。有时,为了取信受害人,他们甚至会带其去现场观看。

  第三,利用了规则漏洞。骗子公司为了装“高大上”,往往会在营业执照上耍花招。最典型的就是对外公布“注册资本上千万”。然而,民警表示,目前注册资本实施的是认缴制,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将钱到位就行,骗子公司玩的是时间差,虚标一个数字来“吸引”人,在认缴时限未到时就跑路了。

  遏制金融犯罪

  警方探索新“解法”

  针对日益严峻的形势,我市警方也在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江东公安分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走出了这一步,提出了遏制金融犯罪的“江东解法”。

  据悉,江东作为宁波的金融中心,目前有各类金融企业403家,其中银行法人机构和区域总部机构22家,占全市65%;保险区域总部机构19家,占全市38%;证券经营机构9家,占全市29%。金融企业的集聚也意味着金融犯罪的易发。

  民间金融活动兴起,但又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民众投资理财安全意识较为薄弱。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江东公安分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金融安全信息服务中心,打破以往银行、区金融办、公安机关、协作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建成金融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以此强化金融犯罪的预警、预防和打击。

  之前有网友发了条微博,称其在搭乘公交车时听到有老人要去江东一家财富投资公司“投资”,并感叹:“看来他们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极有可能打水漂了。”这条微博被大数据平台“捕捉”到后,金融安全信息服务中心开始高速运转:江东警方通过跟区工商、税务部门,及所在街道的对接,很快摸清了这家公司的“家底”。未等该公司“嗅”到任何风声,工商、公安等部门已经找上门来。针对该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夸大等行为,工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则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短短两三天,这家公司就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尴尬境地,在退还集资款后,仓皇搬离。

  据了解,该金融安全信息服务中心于2014年至2015年间开始走上正轨。截至今年年初,该中心共向党委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提交相关风险报告、预警通报近30份,破获经济犯罪案件近200起,其中包括“5·19”特大银行卡非法套现案、“11·15”特大伪卡盗刷案等多起金融犯罪部督、省督大要案。

  民警称,接到报案后,警方第一时间启动《宁波市江东区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对照该预案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在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全方位的支持下,从“控人、控证、控赃”三个方面立即部署相关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悉,去年8月份我市首个公安部金融安全大数据研究基地在江东落户,希望通过研究实战数据来构建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金融犯罪专业打击机制。

  专业人士建议

  源头规范,多重治理

  “非法集资犯罪之所以这么猖狂,是因为其利用了规则‘漏洞’,即使上了黑名单,改头换面之后仍能继续营业。”有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民间理财机构处于现行政策和法规的模糊地带,监管责任并没有得到很好划分、明确,导致规范民间理财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缺失,注册门槛、从业人员资质、产品备案等均缺乏基本的监督管理。

  此外,很多理财机构打着金融机构的幌子,但并不具备金融机构的管理能力。这些公司提供的协议或者合同也都是保护投资公司自己的,而不是保护投资人的。如果不是专业人士跟相关法条对照,普通市民很难看出其中的玄机。相关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在明确民间理财机构的监管部门的同时,应该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扶贫办等部门,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等违规金融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

  在之前的我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广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利平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制定管理制度入手,加强监管,特别是进一步明确P2P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一旦平台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如何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他还呼吁,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区域间、部门间信用体系共建共享机制。

  在今年我市的两会上,也有不少代表和委员,甚至旁听公民都对“非法集资犯罪”这个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主要集中在“监督规范要先行”“要建立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的联动机制”“建立长效宣传工作机制,提高公众理性投资意识及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放宽投融资渠道,满足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压缩非法集资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建立信息披露及征信制度”等方面。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朱君敏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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