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6 09:17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
作为第三方平台企业的法律责任,不论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是《食品安全法》,都早已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但“饿了么”在审查入驻商户时没有进行严格审查,导致大量无证餐饮店铺进入平台从事经营,这无异于让“饿了么”成为了餐饮造假窝点。
在此情况下,若有消费者和商户之间发生争议,甚至卫生突发事件,“饿了么”难辞其责,应当和商户承担连带责任,在严重的情况下,亦有可能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共同犯罪。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部助理分析师张婧
网络订餐因为适应社会新消费的需求,所以受到都市“宅男宅女”的热捧。同样,野蛮生长的餐饮外卖O2O平台暴露的问题也愈加明显。
此次被曝光,暴露了食品安全卫生、接入商家资质等问题。从监管层面上看,相关监管部门则要规范网络平台售餐新规,将《网络食品售卖监管条例》真正落到实处,不空谈。餐饮外卖平台则要积极开展自律自查工作,严格审查入驻商家的资质,自觉主动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负责。□现代金报 记者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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