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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赌博、红包诈骗……变味"红包"隐藏"杀机"
稿源: 宁波日报   2016-03-31 07:05:33 报料热线:81850000

  此外,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红包里比拼手气的功能稍加修改后使其成为赌博工具。这种犯罪非常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使得不少人参与其中却不知自己在犯罪。去年8月底,海曙警方破获的我市首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件。群主何某建立了一个熟人微信群,拉了60多人,并制订了抢红包的规则,谁抽到的数值尾数最小,就由他发下一个红包。除此以外,为了追求刺激,微信红包赌博里还有一些特殊的“数值”规则,比如,谁抢到的红包数值是“44.44”的,群主会给予额外奖励。

  同年9月底,我市警方破获的全国首起微信公众号红包赌博案件,其中,微信公众平台是庄家,红包是赌具,粉丝是赌客。庄家每天在微信公众号上发放20、50、100和200元这四种红包,让加关注的3万多名会员抢购。其牟利手法是这样的:以200元红包为例,庄家将其分成239份并以每份1元钱的价格出售,会员可以抢购多份,提高获胜的概率,之后庄家会开出一个幸运码,它在哪位买主手里就表示这位买主中奖,系统会自动将红包发送给幸运者。

  “对于中奖的人来说,以小搏大,赚到了;对那些没中奖的来说,一次输的金额不大,没啥感觉;对于庄家来说,每发一次都稳赚不赔。”民警说,这类新型赌博单次金额看似不大,但架不住次数多,两个月不到涉案金额千万元,非法获利百万元。

  民警说,此前这类新型网络犯罪一直被忽视,这与其“擦边球”式犯罪方式有很大的关系,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认定构成犯罪或非罪的关键所在。所以,只要微信红包群的组织者或参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不论是参与人数、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量或规模,还是组织者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一定金额,将涉嫌构成“赌博罪”,组织者或发起者则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多渠道入手

  让变味红包回归正途

  “微信红包延伸出来的几类犯罪有一个共同点:违法成本低,但发现、打击难。”民警说,比如,“问题红包”类案件,往往是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原始的网络信息没了,因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就将诈骗网站给关闭了;资金流向线索也找不到,因为对方使用假身份及第三方交易平台,多次转账后就“失踪”了。

  微信红包涉赌案件,由受害人报警而获得的线索屈指可数,这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和其他种类的网络赌博一样,它的隐蔽性极强,往往游戏与赌博只有一线之隔,普通民众极易被迷惑。我市破获的那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件,从审讯情况看,被抓获的5人都以为这只是娱乐而已。

  如今全国各地警方屡次破获这类案件。比如,今年2月19日,广东省公安厅在3+2专项打击行动发布会上透露,去年11月广东揭阳市破获一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件。团伙组织者只有6人,但涉赌人员有2480名,涉及广东、广西、福建等地,涉案金额1.2亿余元,是目前全国警方已破获的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但微信红包涉赌案件存在着“打不死”的问题。究其根本,一方面是设置赌局的技术要求不高,几个人就能轻松完成;另一方面动辄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非法所得,导致警方打掉一个又冒出来一个。

  如何让那些变味的“红包游戏”回归正途?民警说,不管是微信红包赌博,还是微信红包带来的诈骗问题,目前都属于网络新型犯罪。去年年末,我市成立了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将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截至目前,已冻结尚有涉案资金的银行账户42个,快速止付涉案金额146万元。此外,我市于近日召开了打击治理通讯(网络)犯罪联席会议,35家成员单位将通力合作联手推进相关工作。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市已侦破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719起,打掉犯罪团伙2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5名,相关案件发案环比下降31.2%。

  除了加强打击外,相关职能部门要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展开深入合作,加强对网上异常支付的监管。因为微信红包延伸出来的各种犯罪活动,其最终涉及的就是网上支付平台。根据国务院部署,公安机关今后将与银行、支付机构建成互联互通的风险事件管理系统。届时,公安机关可通过管理系统,实时向有关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起账户紧急止付指令,实现对涉案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批量查询和资金冻结。也就是说,以后在对这类犯罪进行侦查时,一些壁垒性、技术性难题将得到破解。

  此外,还需要对包括微信红包犯罪在内的各类网络新型犯罪加强科普,让更多人了解其本质。我市警方曾进行过调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企业财会人员、子女外出求学人员、在校大学生、老年居民这五类人群最易被骗。为此,社会各界需共同努力,重视这类新型犯罪带来的危害,尽可能地提升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使其能做到辨别、拒绝,甚至主动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微信已开通相应的举报机制,若发现赌博、诈骗等违法行为,用户可直接举报该微信群,当然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微信红包”引发的几个法律问题

  微信红包的核心不在于微信本身,而在于“红包”。有专家指出,现代意义上的“红包”已经有多重含义,有的已涉及法律风险,比如医生收“红包”就应该纳入商业贿赂处理范畴。因此,“微信红包”背后的法律风险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首先,要警惕“微信红包”的贿赂风险问题。实际上,“微信红包”就是“电子红包”,电子红包不仅是现金的馈赠方式,也是各种商业组织促销的最佳手段。但是电子红包具有“附赠”行为的性质,即通过向消费者无偿提供一定数量的红包现金,用来引诱消费者与之发生交易,特别是“电子红包”没有实物让人看见。因此“电子红包”也是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施商业贿赂的最好方式,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依法予以规制。

编辑: 郭静

红包赌博、红包诈骗……变味"红包"隐藏"杀机"

稿源: 宁波日报 2016-03-31 07:05:33

  此外,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红包里比拼手气的功能稍加修改后使其成为赌博工具。这种犯罪非常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使得不少人参与其中却不知自己在犯罪。去年8月底,海曙警方破获的我市首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件。群主何某建立了一个熟人微信群,拉了60多人,并制订了抢红包的规则,谁抽到的数值尾数最小,就由他发下一个红包。除此以外,为了追求刺激,微信红包赌博里还有一些特殊的“数值”规则,比如,谁抢到的红包数值是“44.44”的,群主会给予额外奖励。

  同年9月底,我市警方破获的全国首起微信公众号红包赌博案件,其中,微信公众平台是庄家,红包是赌具,粉丝是赌客。庄家每天在微信公众号上发放20、50、100和200元这四种红包,让加关注的3万多名会员抢购。其牟利手法是这样的:以200元红包为例,庄家将其分成239份并以每份1元钱的价格出售,会员可以抢购多份,提高获胜的概率,之后庄家会开出一个幸运码,它在哪位买主手里就表示这位买主中奖,系统会自动将红包发送给幸运者。

  “对于中奖的人来说,以小搏大,赚到了;对那些没中奖的来说,一次输的金额不大,没啥感觉;对于庄家来说,每发一次都稳赚不赔。”民警说,这类新型赌博单次金额看似不大,但架不住次数多,两个月不到涉案金额千万元,非法获利百万元。

  民警说,此前这类新型网络犯罪一直被忽视,这与其“擦边球”式犯罪方式有很大的关系,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认定构成犯罪或非罪的关键所在。所以,只要微信红包群的组织者或参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不论是参与人数、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量或规模,还是组织者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一定金额,将涉嫌构成“赌博罪”,组织者或发起者则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多渠道入手

  让变味红包回归正途

  “微信红包延伸出来的几类犯罪有一个共同点:违法成本低,但发现、打击难。”民警说,比如,“问题红包”类案件,往往是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原始的网络信息没了,因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就将诈骗网站给关闭了;资金流向线索也找不到,因为对方使用假身份及第三方交易平台,多次转账后就“失踪”了。

  微信红包涉赌案件,由受害人报警而获得的线索屈指可数,这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和其他种类的网络赌博一样,它的隐蔽性极强,往往游戏与赌博只有一线之隔,普通民众极易被迷惑。我市破获的那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件,从审讯情况看,被抓获的5人都以为这只是娱乐而已。

  如今全国各地警方屡次破获这类案件。比如,今年2月19日,广东省公安厅在3+2专项打击行动发布会上透露,去年11月广东揭阳市破获一起微信红包赌博案件。团伙组织者只有6人,但涉赌人员有2480名,涉及广东、广西、福建等地,涉案金额1.2亿余元,是目前全国警方已破获的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但微信红包涉赌案件存在着“打不死”的问题。究其根本,一方面是设置赌局的技术要求不高,几个人就能轻松完成;另一方面动辄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非法所得,导致警方打掉一个又冒出来一个。

  如何让那些变味的“红包游戏”回归正途?民警说,不管是微信红包赌博,还是微信红包带来的诈骗问题,目前都属于网络新型犯罪。去年年末,我市成立了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将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截至目前,已冻结尚有涉案资金的银行账户42个,快速止付涉案金额146万元。此外,我市于近日召开了打击治理通讯(网络)犯罪联席会议,35家成员单位将通力合作联手推进相关工作。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市已侦破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719起,打掉犯罪团伙2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5名,相关案件发案环比下降31.2%。

  除了加强打击外,相关职能部门要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展开深入合作,加强对网上异常支付的监管。因为微信红包延伸出来的各种犯罪活动,其最终涉及的就是网上支付平台。根据国务院部署,公安机关今后将与银行、支付机构建成互联互通的风险事件管理系统。届时,公安机关可通过管理系统,实时向有关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起账户紧急止付指令,实现对涉案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批量查询和资金冻结。也就是说,以后在对这类犯罪进行侦查时,一些壁垒性、技术性难题将得到破解。

  此外,还需要对包括微信红包犯罪在内的各类网络新型犯罪加强科普,让更多人了解其本质。我市警方曾进行过调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企业财会人员、子女外出求学人员、在校大学生、老年居民这五类人群最易被骗。为此,社会各界需共同努力,重视这类新型犯罪带来的危害,尽可能地提升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使其能做到辨别、拒绝,甚至主动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微信已开通相应的举报机制,若发现赌博、诈骗等违法行为,用户可直接举报该微信群,当然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微信红包”引发的几个法律问题

  微信红包的核心不在于微信本身,而在于“红包”。有专家指出,现代意义上的“红包”已经有多重含义,有的已涉及法律风险,比如医生收“红包”就应该纳入商业贿赂处理范畴。因此,“微信红包”背后的法律风险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首先,要警惕“微信红包”的贿赂风险问题。实际上,“微信红包”就是“电子红包”,电子红包不仅是现金的馈赠方式,也是各种商业组织促销的最佳手段。但是电子红包具有“附赠”行为的性质,即通过向消费者无偿提供一定数量的红包现金,用来引诱消费者与之发生交易,特别是“电子红包”没有实物让人看见。因此“电子红包”也是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施商业贿赂的最好方式,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依法予以规制。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