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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调整幼儿园保教费 六星级幼儿园拟提幅3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4-11 15:01: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包凌雁)市物价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宁波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拟平均提幅24.80%,其中,六星级幼儿园的提幅最高,为30%,调整幅度最低的是二星级幼儿园,提幅为20%。本次调整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和高新区四个区。 目前,该调整方案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民可在14日之前通过相关途径向市物价局提出反馈。

  保教费调整从今秋开始实施 老生不调整

  《征求意见稿》指出,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从2016年秋季招收的新生开始执行,公办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老生保教费标准不作调整,即对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幼儿毕业。调价方案的定价政策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教育系统内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准价平均提幅24.80%。其中,最高的六星级幼儿园由现行每生每月50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650元,提幅30%;最低的二星级幼儿园由现行每生每月25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300元,提幅20%。各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小小班保教费按大、中、小班标准的130%收取。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在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对普惠性民办(有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仍由教育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对其他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幼儿园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自主确定的收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并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对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统一各幼儿园收费标准,基准价平均提幅24.60%,由现行每生每月平均63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785元,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小小班按大、中、小班标准的130%收取。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在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对其他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幼儿园的成本监审状况单独核定;对近年来已分别作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且目前收费标准已经基本弥补成本上升因素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此次将不予调整,今后视成本变动情况单独核定。

  本周四之前可向物价局反馈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市将建立成本监审定期审核机制,每三年对各类型幼儿园进行动态成本监审,及时掌握幼儿园运行状况,提出财政补助和收费标准调整的政策建议意见。

  同时,建议同步调整保教费补贴报销标准,收费标准调整后,对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幼儿家庭,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比例给予报销,以有效减少幼儿家庭所需要承担的费用。

  建议按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帮困助学政策的通知》(甬教计[2011]348号)有关规定,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困难学前幼儿继续实施免(减)相关费用政策,确保每名家庭困难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

  市民对此《征求意见稿》有何建议和意见,可在4月14日之前向市物价局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电子邮箱:Email:10399865@qq.com;传真:89186861;联系地址为江东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2417房间。

编辑: 郭静

宁波将调整幼儿园保教费 六星级幼儿园拟提幅3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4-11 15:01: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包凌雁)市物价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宁波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拟平均提幅24.80%,其中,六星级幼儿园的提幅最高,为30%,调整幅度最低的是二星级幼儿园,提幅为20%。本次调整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和高新区四个区。 目前,该调整方案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民可在14日之前通过相关途径向市物价局提出反馈。

  保教费调整从今秋开始实施 老生不调整

  《征求意见稿》指出,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从2016年秋季招收的新生开始执行,公办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老生保教费标准不作调整,即对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幼儿毕业。调价方案的定价政策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教育系统内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准价平均提幅24.80%。其中,最高的六星级幼儿园由现行每生每月50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650元,提幅30%;最低的二星级幼儿园由现行每生每月25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300元,提幅20%。各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小小班保教费按大、中、小班标准的130%收取。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在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对普惠性民办(有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仍由教育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对其他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幼儿园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自主确定的收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并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对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统一各幼儿园收费标准,基准价平均提幅24.60%,由现行每生每月平均63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785元,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小小班按大、中、小班标准的130%收取。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在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对其他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幼儿园的成本监审状况单独核定;对近年来已分别作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且目前收费标准已经基本弥补成本上升因素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此次将不予调整,今后视成本变动情况单独核定。

  本周四之前可向物价局反馈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市将建立成本监审定期审核机制,每三年对各类型幼儿园进行动态成本监审,及时掌握幼儿园运行状况,提出财政补助和收费标准调整的政策建议意见。

  同时,建议同步调整保教费补贴报销标准,收费标准调整后,对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幼儿家庭,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比例给予报销,以有效减少幼儿家庭所需要承担的费用。

  建议按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帮困助学政策的通知》(甬教计[2011]348号)有关规定,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困难学前幼儿继续实施免(减)相关费用政策,确保每名家庭困难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

  市民对此《征求意见稿》有何建议和意见,可在4月14日之前向市物价局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电子邮箱:Email:10399865@qq.com;传真:89186861;联系地址为江东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2417房间。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