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1 08:53
余姚市日前发布了2016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各位家长来看看自家孩子今年到底在哪里就读吧!
今年余姚义务段招生工作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新生按教育服务区就近免试入学。
城区户籍新生由余姚市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其他乡镇(街道)的新生,在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领导下,由教辅室负责安排入学。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教育服务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并按照所在区域报教育局或者乡、镇(街道)教辅室审批。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这些新生可在教育服务区内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户口簿、房产证(仅限住宅房、商住房,且须完全产权)、拆迁安置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住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一致,均在教育服务区内的;
(2)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教育服务区内,父母双方无房且全家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均在教育服务区内的;
(3)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报的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在儿童、少年申报户籍后一直在教育服务区内的;
(4)儿童、少年父母在教育服务区内有房产而无户籍的;拆迁户安置的新居在教育服务区内的;
根据公告,对上述第(4)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可以按照房产证获得时间先后顺序招录,直至额满。该学校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或者当地教辅室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或者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自2017年开始,房产证获得时间须一年以上(截止5月底)。
学区外的新生由市教育局或教辅室统一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居住证或者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教育局(城区范围)或乡镇、街道教辅室报名,由教育局或乡镇、街道教辅室)统一安排入学。
统一安排入学有两种方式,一是安排在教育服务区学校,二是安排在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
(1)有户籍(含集体户口),而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内无房,租房、借房住的;
(2)拆迁后未购置房屋而寄居他处的;
(3)在姚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来(回)姚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子女等学龄儿童、少年,要求在城区(乡镇、街道)学校就读的;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在姚亲属家庭的儿童、少年,要求在城区(乡镇、街道)学校就读的;
(5)在姚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原则上安排在具有接受外籍学生就学资格的学校就读)如要就读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长提交申请要求的;
(6)虽有余姚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监护人所在的教育服务区学校就读的;
(7)父母离婚的适龄学童、少年(主要按照以上第2条的规定,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小孩及房产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房产判给一方,小孩随另一方而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
(8)在本市域以外小学或民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升公办初中的(要求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
(9)余姚市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均在城区或乡、镇(街道)工作、居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缴纳社保的。明年开始,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缴纳社保需一年以上;
(10)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和入学程序见新制定的《关于做好2016年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
(11)有其他特殊情况,应该由教育局或者教辅室统一安排入学的。
下列特殊学生的特殊政策
此外,不符合以上各款条件的公办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教育局或乡镇(街道)规定的公办初中。如不愿到规定的公办初中就读,可回原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公告对适龄特殊儿童入学也做出了相关规定。盲童、聋童可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宁波市聋哑学校(盲人学校)。重度的智障儿童可到市特殊教学中心注册入学,轻度的智障、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的儿童可选择到教育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确保每一个适龄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阶段信息技术和体育艺术特色学校招收信息技术和体艺特长生则另行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内容包括:招生学校的资质认定、招收特长生的条件、招生名额、招生程序及相关要求等。总体采用各校自主招生加教育局审核的方法。招收的特长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
允许民办学校通过面谈招收新生
根据公告,余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来选拔生源,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和荣誉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禁止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破坏正常的教育生态。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招生政策对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允许学校通过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能力、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招生时间不得早于每年的5月5日。记者 陶悦清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