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7 08:18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市消保委特别发布了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带孩子去游乐场所消费时,要多留个心眼,尤其是要注意安全,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监护责任。
记者采访注意到,当前,我市不少大型商场及购物中心在其空闲场地摆放各式儿童游乐设施经营谋利。而这些游乐设施,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监管空白和安全隐患。
不少游乐设施处于监管空白区
在我市一些大型的综合性购物广场中,都有一些儿童游乐设施。但是这些游乐设备却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目前大型的游乐设施都属于特种设备,由质监部门进行监管的。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功能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秒,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而很多商场里的儿童游乐场中的设备基本上不属于特种设备,所以这些场所的监管也不能按照特种设备来监管。一旦出现问题,只能按照消费纠纷来处理,对于设备的监管权限不在质监部门。
不久前,江东区的某个儿童游乐场所发生了一起儿童受伤事件,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之后,无法认定设施是否合格,只能进行调解,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也无法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
经营性儿童游乐场需登记审批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如果商场方面只是为了给顾客提供方便,免费提供托管、休息和游玩而开辟的儿童游乐场所,是不需要审批的。
而如果有经营性行为,则必须要经过工商登记和审批,一般谁经营谁登记。如果是商场自营的话,要符合其经营范围,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果是第三方承租商场的场地,必须有独立的工商执照登记,并且获得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
记者走访了天一广场附近的几个大型购物中心,发现原来在新华联商厦三楼和城隍庙商圈莱迪购物广场的两个儿童游乐园已经消失了,亿彩购物中心的儿童乐园也缩小了规模,只有一个小小的滑梯,并变成了免费场地。
在鄞州的印象城以及奥特莱斯等商场里都有儿童游乐园,每到节假日,吸引不少孩子光顾。据一位家长表示,他们比较看重的是游乐设施的趣味性和娱乐性,对于安全性倒是没有太注意。采访中,记者发现,几乎没有任何家长进入游乐区跟踪监管孩子在玩乐时的安全。
宁波晚报记者 毛雷君
编辑: 陈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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