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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交经审计财务报告 宁波71家私募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7-21 07:29:29报料热线:81850000

  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统计,截至昨日,宁波有71家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提交201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被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对外公示。

  基金业协会强调,被列入异常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遵守协会相关自律规定,珍视自身行业声誉和诚信记录,抓紧合规整改,避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71家私募被列异常名单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4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

  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基金业协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的系统开放时间顺延至6月底。

  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统计,截至7月20日,宁波已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总数达400家。其中,去年5月前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265家。而未提交201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71家,占需提交年度财务报告总数的26.8%。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距离8月1日仅有10天,但宁波未备案产品的“空壳”私募仍有192家。

  基金业协会表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被列入异常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遵守协会相关自律规定,珍视自身行业声誉和诚信记录,抓紧合规整改,避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基金业协会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不是“一备了之”,已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协会相关自律规则,按规定及时填报业务数据并进行信息更新,确保自身业务的持续合规运营。

  信息披露是最重要的信托责任

  今年2月4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除了向投资者披露信息,还应当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不得公开披露或变相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办法”规定,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来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业绩记录有很大意义。

  基金业协会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报送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其中,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还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报送月度报告,即基金净值信息;单只管理规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顾问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做年报和季报要求,但应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报送基金净值信息。

  对于季度报告,要求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对于年度披露,要求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的财务情况、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者账户信息、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等。

  “信息披露是影响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主要决策依据,也是在基金发生亏损时,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与缓解纠纷的主要手段。”业内人士表示,信息披露是基金管理人最重要的信托责任,也是管理人和投资者信息沟通的主要桥梁,合理的信息披露既保护了投资者,也保护了基金管理人。

  某私募老总告诉记者,海外成熟市场,信息披露是指基金管理人把每个月的“月报”体系,包括对净值、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变动、主要参数等,提交给每个投资者。

  目前,国内大多数中小型的私募基金都只是每月报送净值等基础信息,还没有对基金运行情况做足够说明。(东南商报记者张波)

  股市有风险 入市需谨慎

编辑: 陈奉凤

未提交经审计财务报告 宁波71家私募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07-21 07:29:29

  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统计,截至昨日,宁波有71家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提交201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被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对外公示。

  基金业协会强调,被列入异常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遵守协会相关自律规定,珍视自身行业声誉和诚信记录,抓紧合规整改,避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71家私募被列异常名单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4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

  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基金业协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的系统开放时间顺延至6月底。

  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统计,截至7月20日,宁波已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总数达400家。其中,去年5月前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265家。而未提交201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71家,占需提交年度财务报告总数的26.8%。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距离8月1日仅有10天,但宁波未备案产品的“空壳”私募仍有192家。

  基金业协会表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被列入异常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遵守协会相关自律规定,珍视自身行业声誉和诚信记录,抓紧合规整改,避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基金业协会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不是“一备了之”,已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协会相关自律规则,按规定及时填报业务数据并进行信息更新,确保自身业务的持续合规运营。

  信息披露是最重要的信托责任

  今年2月4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除了向投资者披露信息,还应当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不得公开披露或变相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办法”规定,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来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业绩记录有很大意义。

  基金业协会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报送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其中,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还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报送月度报告,即基金净值信息;单只管理规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顾问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做年报和季报要求,但应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报送基金净值信息。

  对于季度报告,要求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对于年度披露,要求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的财务情况、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投资者账户信息、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等。

  “信息披露是影响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主要决策依据,也是在基金发生亏损时,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与缓解纠纷的主要手段。”业内人士表示,信息披露是基金管理人最重要的信托责任,也是管理人和投资者信息沟通的主要桥梁,合理的信息披露既保护了投资者,也保护了基金管理人。

  某私募老总告诉记者,海外成熟市场,信息披露是指基金管理人把每个月的“月报”体系,包括对净值、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变动、主要参数等,提交给每个投资者。

  目前,国内大多数中小型的私募基金都只是每月报送净值等基础信息,还没有对基金运行情况做足够说明。(东南商报记者张波)

  股市有风险 入市需谨慎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