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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稿源: 北仑新闻网   2016-12-01 11:00:44报料热线:81850000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王杰通讯员柯克善)11月30日下午,北仑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邬志刚,副主任丁素贞、王纪拉、王国铭、汤黎明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朱安伟,副区长刘文科,区人大机关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丁素贞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任命章国田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李钟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接受李钟辞去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章国田代理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郑旭波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叶园平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兵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汪红波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亚元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戚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表决通过区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郭志昂为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明良为北仑区教育局局长,王英平为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周国程为北仑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曹敏杰为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局长,夏建光为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会议还通报了我区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情况,决定调整区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接受邬志刚、沈红屹、朱晓雄、李道轩、傅必军辞去区选举委员会职务,决定由龚国文主持区选举委员会工作。

编辑: 孙研

北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稿源: 北仑新闻网 2016-12-01 11:00:44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王杰通讯员柯克善)11月30日下午,北仑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邬志刚,副主任丁素贞、王纪拉、王国铭、汤黎明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朱安伟,副区长刘文科,区人大机关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丁素贞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任命章国田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李钟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接受李钟辞去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章国田代理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郑旭波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叶园平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兵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汪红波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亚元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戚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表决通过区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郭志昂为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明良为北仑区教育局局长,王英平为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周国程为北仑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曹敏杰为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局长,夏建光为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会议还通报了我区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情况,决定调整区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接受邬志刚、沈红屹、朱晓雄、李道轩、傅必军辞去区选举委员会职务,决定由龚国文主持区选举委员会工作。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