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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赠送面积多花3000元/㎡ 建好的阳光房却成了违建
稿源: 现代金报   2017-01-20 07:44:08报料热线:81850000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将商品房的“赠送面积”作为宣传噱头。有的一套房子被划出来的所谓“赠送面积”甚至多达五六处,这着实让客户心中有种“意外的惊喜”。

  “这‘赠送面积’真的是额外的附加面积吗?怎么感觉就像是卖房陷阱。”这几天,有市民向记者述说自己买的房子以为白拿了28平方米的一个露台,准备做成阳光房,却被投诉是违章搭建。“赠送面积”真的有那么美吗?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通讯员宋洁文记者朱琳漫画吴玉涵

  多花3000元/平米只为一个露台

  却被告知现在的阳光房是违建

  2015年,市民舒女士在鄞州区购买了一套多层洋房,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是111平米,实际面积99平米,“其实得房率已经近90%了,比高层房高了不少,但真正让我决定买下它的,还是近30平米的免费赠送面积。”

  舒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有高层,有洋房,购房时高层每平米的均价只需12000余元,相比起来,她家洋房15000元/平米的价格,着实贵出不少。

  “在我们那个地段,这个房价真的是绝无仅有了,边上小区都只要10000元出头而已。”然而,当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告诉她,在房产证登记面积以外,还能额外赠送一个28平米的露台以及两个飘窗,她马上就决定入手了。

  “售楼人员也说过,装修时候可以做个阳光房,洗洗晒晒的,特别舒服。基本上买洋房的邻居,都是因为露台才买的。”

  不过,就在装修过程中,舒女士听到了不一样的声音,有人反映,他们的阳光房属违章搭建,改变了房屋原有结构,且担心玻璃等万一坠落,会伤到人。

  “现在只是大家提出来,但真的被城管等部门认定是违建,辛辛苦苦花好几万装的阳光房,被强拆了的话,该有多郁闷!”而再翻购房合同,舒女士并未发现合同内有写到这个露台的面积,也没有附加协议说明。

  “这意思就是开发商不管事了?”她很疑惑。

  “赠送”了两个设备平台

  现在只能装中央空调了

  接到舒女士的反映后,记者进行了采访,除了露台,现在开发商口中最常“赠送”的,还有设备平台和飘窗,有的甚至在阳台的一半面积已计算入建筑面积后,还明晃晃地号称“赠送阳台”。

  拿李先生购买的一套高层楼为例,建筑面积129平米,原本只有80%左右的得房率(实际面积105平米)。然而,开发商在售楼时号称有两个北面设备平台和南面飘窗的赠送,于是,实际面积一下子就达到了117平米,得房率高达90%以上。

  但在接下去的装修中,李先生发现,赠送面积实际就是“偷面积”,是开发商以牺牲北面设备平台的代价,换来了使用面积的加大。

  “说白了,我家现在只有一个设备平台了,这也意味着,我只能装中央空调,挂机的外机根本没得放,因为我把北面的两个设备平台都包起来了,一个连着书房,一个连着餐厅。”

  同时李先生也质疑,飘窗根本不能算赠送,因为图纸上本来就有,它本就不能被算入房屋面积,开发商还称送了飘窗,其实就是忽悠人。

  李先生还向记者展示了他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翻遍了整个合同,都没有看见关于“赠送面积”的具体情况说明,连《补充协议》里也没有相关内容。

  ●记者调查

  “赠送面积”的楼盘依然走俏

  开发商并未把相关条款写入合同

  住在海曙区的何女士,也同样购买了有“赠送面积”的房子,“我买的是一楼,当时开发商说送地下室。由于多了个地下室,因此一楼的均价最高。我觉得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而和她同期购买一多层住宅的张先生,也有地下室,但面积计算进了房产证里,相比较而言,张先生的一楼均价就是小区里较低的。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打着“赠送面积”的旗号进行宣传的楼盘在市场上依然很受欢迎,大多数购房者往往没有了解“赠送的面积”是否合法,也没有考虑浇筑设备平台、公共通道等会产生的后果。

  同时,如李先生所展示的合同一样,开发商也没有把赠送面积的相关条款、责任界定等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

  据了解,“赠送面积”是不属于产权面积的,如果遇到维修、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开发商并没有直接责任,这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权益。

  ●部门统计

  因违章搭建被举报的很多

  其中多是搭建顶棚、阳光房的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三改一拆”办公室了解到,因随意搭建被举报的业主不少,其中,搭建顶棚、阳光房、圈公共绿地的占大多数,利用自家设备平台的相对较少,因为一般不会影响到邻居的房屋使用功能。

  2014年4月,青林湾西区24楼的业主在露台上搭有塑钢架子,其中一部分还是混凝土屋顶。这是当时被发现的楼层最高的一处违建;

  2016年6月,海曙区天一家园一期的一家顶楼住户,因私自搭建阳光房被定为违建;

  同期,外滩附近的大时代小区,A幢也有业主在顶楼违章搭建混凝土楼层;

  鄞州区中河街道的金湾华庭小区,2楼一住户也擅自做了阳光房……

  “事实上,这种违建很多,有的业主甚至是在开发商默许的情况下搭建的,因为买房时销售人员就已经口头说过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微调查

  “赠送面积”确实对

  购房市民有很大吸引力

  当然,并不是所有市民都很认可有“赠送面积”的房子,有丰富购房经验的市民,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随机在社交平台上做的一个关于怎么看待有“赠送面积”的微调查显示,市民目前主要有三种声音,虽然其中“叫好派”占大多数,但“反对派”和“理性派”的存在,说明大家并非完全追求“赠送面积”。

  “叫好派”:“赠送面积当然值得啊!买大别墅的人或许无所谓,但对于一般的高层,130平米的房子,得房率80%的话,那只有104平,可要是送个10平,一下子就大了不少,10平米意味着多出整整一个房间啊!”

  “反对派”:“这种偷面积的,不是牺牲了设备平台,就是堵住了消防通道,送再多也不算在产权面积里,将来卖房时,建筑面积登记的是多少平米,卖出去还是多少平,不会提升价格,那岂不等于我现在的赠送面积转赠给下家了?没意思。”

  “理性派”:“如果有赠送的话,希望能对于这部分的面积写个说明,或者附在合同里,哪怕加在补充协议里也行,这样不至于出了事,让业主自己背黑锅。”

  那么商品房赠送面积的背后究竟有什么名堂?擅自改变“赠送面积”存在哪些问题?有没有安全隐患?在购房时我们可以注意些什么?本报记者将进一步跟踪调查。

编辑: 陈晓怡

为赠送面积多花3000元/㎡ 建好的阳光房却成了违建

稿源: 现代金报 2017-01-20 07:44:08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将商品房的“赠送面积”作为宣传噱头。有的一套房子被划出来的所谓“赠送面积”甚至多达五六处,这着实让客户心中有种“意外的惊喜”。

  “这‘赠送面积’真的是额外的附加面积吗?怎么感觉就像是卖房陷阱。”这几天,有市民向记者述说自己买的房子以为白拿了28平方米的一个露台,准备做成阳光房,却被投诉是违章搭建。“赠送面积”真的有那么美吗?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通讯员宋洁文记者朱琳漫画吴玉涵

  多花3000元/平米只为一个露台

  却被告知现在的阳光房是违建

  2015年,市民舒女士在鄞州区购买了一套多层洋房,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是111平米,实际面积99平米,“其实得房率已经近90%了,比高层房高了不少,但真正让我决定买下它的,还是近30平米的免费赠送面积。”

  舒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有高层,有洋房,购房时高层每平米的均价只需12000余元,相比起来,她家洋房15000元/平米的价格,着实贵出不少。

  “在我们那个地段,这个房价真的是绝无仅有了,边上小区都只要10000元出头而已。”然而,当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告诉她,在房产证登记面积以外,还能额外赠送一个28平米的露台以及两个飘窗,她马上就决定入手了。

  “售楼人员也说过,装修时候可以做个阳光房,洗洗晒晒的,特别舒服。基本上买洋房的邻居,都是因为露台才买的。”

  不过,就在装修过程中,舒女士听到了不一样的声音,有人反映,他们的阳光房属违章搭建,改变了房屋原有结构,且担心玻璃等万一坠落,会伤到人。

  “现在只是大家提出来,但真的被城管等部门认定是违建,辛辛苦苦花好几万装的阳光房,被强拆了的话,该有多郁闷!”而再翻购房合同,舒女士并未发现合同内有写到这个露台的面积,也没有附加协议说明。

  “这意思就是开发商不管事了?”她很疑惑。

  “赠送”了两个设备平台

  现在只能装中央空调了

  接到舒女士的反映后,记者进行了采访,除了露台,现在开发商口中最常“赠送”的,还有设备平台和飘窗,有的甚至在阳台的一半面积已计算入建筑面积后,还明晃晃地号称“赠送阳台”。

  拿李先生购买的一套高层楼为例,建筑面积129平米,原本只有80%左右的得房率(实际面积105平米)。然而,开发商在售楼时号称有两个北面设备平台和南面飘窗的赠送,于是,实际面积一下子就达到了117平米,得房率高达90%以上。

  但在接下去的装修中,李先生发现,赠送面积实际就是“偷面积”,是开发商以牺牲北面设备平台的代价,换来了使用面积的加大。

  “说白了,我家现在只有一个设备平台了,这也意味着,我只能装中央空调,挂机的外机根本没得放,因为我把北面的两个设备平台都包起来了,一个连着书房,一个连着餐厅。”

  同时李先生也质疑,飘窗根本不能算赠送,因为图纸上本来就有,它本就不能被算入房屋面积,开发商还称送了飘窗,其实就是忽悠人。

  李先生还向记者展示了他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翻遍了整个合同,都没有看见关于“赠送面积”的具体情况说明,连《补充协议》里也没有相关内容。

  ●记者调查

  “赠送面积”的楼盘依然走俏

  开发商并未把相关条款写入合同

  住在海曙区的何女士,也同样购买了有“赠送面积”的房子,“我买的是一楼,当时开发商说送地下室。由于多了个地下室,因此一楼的均价最高。我觉得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而和她同期购买一多层住宅的张先生,也有地下室,但面积计算进了房产证里,相比较而言,张先生的一楼均价就是小区里较低的。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打着“赠送面积”的旗号进行宣传的楼盘在市场上依然很受欢迎,大多数购房者往往没有了解“赠送的面积”是否合法,也没有考虑浇筑设备平台、公共通道等会产生的后果。

  同时,如李先生所展示的合同一样,开发商也没有把赠送面积的相关条款、责任界定等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

  据了解,“赠送面积”是不属于产权面积的,如果遇到维修、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开发商并没有直接责任,这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权益。

  ●部门统计

  因违章搭建被举报的很多

  其中多是搭建顶棚、阳光房的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三改一拆”办公室了解到,因随意搭建被举报的业主不少,其中,搭建顶棚、阳光房、圈公共绿地的占大多数,利用自家设备平台的相对较少,因为一般不会影响到邻居的房屋使用功能。

  2014年4月,青林湾西区24楼的业主在露台上搭有塑钢架子,其中一部分还是混凝土屋顶。这是当时被发现的楼层最高的一处违建;

  2016年6月,海曙区天一家园一期的一家顶楼住户,因私自搭建阳光房被定为违建;

  同期,外滩附近的大时代小区,A幢也有业主在顶楼违章搭建混凝土楼层;

  鄞州区中河街道的金湾华庭小区,2楼一住户也擅自做了阳光房……

  “事实上,这种违建很多,有的业主甚至是在开发商默许的情况下搭建的,因为买房时销售人员就已经口头说过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微调查

  “赠送面积”确实对

  购房市民有很大吸引力

  当然,并不是所有市民都很认可有“赠送面积”的房子,有丰富购房经验的市民,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随机在社交平台上做的一个关于怎么看待有“赠送面积”的微调查显示,市民目前主要有三种声音,虽然其中“叫好派”占大多数,但“反对派”和“理性派”的存在,说明大家并非完全追求“赠送面积”。

  “叫好派”:“赠送面积当然值得啊!买大别墅的人或许无所谓,但对于一般的高层,130平米的房子,得房率80%的话,那只有104平,可要是送个10平,一下子就大了不少,10平米意味着多出整整一个房间啊!”

  “反对派”:“这种偷面积的,不是牺牲了设备平台,就是堵住了消防通道,送再多也不算在产权面积里,将来卖房时,建筑面积登记的是多少平米,卖出去还是多少平,不会提升价格,那岂不等于我现在的赠送面积转赠给下家了?没意思。”

  “理性派”:“如果有赠送的话,希望能对于这部分的面积写个说明,或者附在合同里,哪怕加在补充协议里也行,这样不至于出了事,让业主自己背黑锅。”

  那么商品房赠送面积的背后究竟有什么名堂?擅自改变“赠送面积”存在哪些问题?有没有安全隐患?在购房时我们可以注意些什么?本报记者将进一步跟踪调查。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