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2 09:46
涉事金毛犬(城管供图)
浙江在线4月2日讯(记者张冰通讯员朱婷李扬杰)杭州养狗的朋友大多都知道,如果未按规定时间携犬出户,有证犬的处罚金额为200元,无证犬的处罚金额最少是3000元。因此,在面临处罚时,一些犬主动起了歪脑筋。前几天上午,杭州西湖区城管局北山中队就碰到这样一起案子。
“我们当时在西湖边少年宫附近巡查,发现有个年轻女子带着一条大型金毛犬散步,而且没有栓狗绳。”城管执法队员小李说,西湖边游人众多,那天还有很多小朋友在少年宫搞活动,女子的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尽管该女子口口声声说这条金毛犬“很温顺、不会咬人”,但由于它属于杭州市区重点限养区禁养的大型犬,加上该女子属于未按规定时间携犬出户(规定携犬出户时间为晚7时至早7时),城管执法队员要求该女子配合接受调查。对方表示,犬证没随身带,需要第二天再送来。考虑到游客安全,城管执法队员将金毛带离现场,开具相应文书并依法将它带回中队先行保管。
第二天上午,女子带着犬证来到北山中队。但城管执法队员简单核实后却发现:犬证为去年8月办理,登记毛色为浅黄,而眼前的金毛犬却是深棕色的。短短半年时间,毛色变化为何这么大?城管执法队员提出要求:咨询相关专业机构进一步鉴定核实。此时,该女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一口咬定眼前的金毛犬与她带来的证件相符合。她不仅自行打开狗笼,甚至还打电话投诉城管部门“乱作为”。
但是当核实结果摆在女子面前,她的情绪一下子缓和了很多,最终承认了借用他人犬证企图蒙混过关以减轻罚金的事实。北山中队依据相关条例对该女子处以4000元行政处罚,并对她和提供犬证的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犬证就相当于犬只的‘身份证’,没有办证本身就是违法的,冒用更是错上加错。”城管部门提醒广大犬主,一定要及时为爱犬办理相关证件。
浙江新闻+
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市区的城区为重点限制养犬地区(简称重点限养区),市区的农村为一般限制养犬地区(简称一般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从事犬类的养殖、销售活动。其中,重点限制养犬区为绕城公路内钱塘江以北区域,即城东、城西、城北以绕城公路为界,城南以钱塘江为界,包括西溪、西湖两个风景区,之江度假区;其他为一般限制养犬区(不含萧山余杭区)。重点限制养犬区内,属农村籍且有独立农居房的,按一般限制养犬办法处理;一般限制养犬区内,集中居住单元式楼房的,不得饲养烈性犬。
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女子带狗游西湖 因冒用“身份证”被罚4000元
编辑: 郭静
- 山西浮山县一民宅爆炸 6人无生命体征3人被埋
- 江苏一高校现"凶杀案" 警方证实纯恶搞
- 聂树斌父母翻盖新房:想再好好活几年
- 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发声:嫌犯有刑案在身
- 游客在泰旅游拒强制消费 导游叫嚣单挑
- “脱欧”不是欧洲的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