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2 08:58
今年上半年,宁波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95.4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0249.9亿元,同比增长21.1%。市民的消费层次、结构有了提升,新的消费潜力不断释放。但同时,新的消费问题也不断呈现。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宁波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于7月20日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放心消费”行动。
该行动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群众对消费环境抽样满意率达到85%以上,消费纠纷自行和解率达到80%以上,消费投诉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消费者对“放心消费”行动认同感达到85%以上,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高。
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将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行动、放心消费示范创建行动和“放心品牌”打造行动等六项行动。同时,将完善市场主体责任机制、消费纠纷高效便民处理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六项机制。到2020年,全市将创建示范型放心市场70家、放心商店500家、放心网店400家、放心餐饮800家、放心景区50家。
“未来,相关部门将重点围绕提升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消费者的满意度这三方面开展工作。部署一系列专项行动,对重点商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开展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对消费者投诉实行首接负责、快速处理,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市政府副秘书长颜伟国在发布会上介绍。
记者刘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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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研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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