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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两醉汉轮流开车回家 半路出大事差点丧命
稿源: 余姚交警   2017-11-20 17:37:28 报料热线:81850000

  11月18日6时58分,江南交警中队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余姚市梨洲街道林枫新村有一辆“浙B”牌照的银灰色轿车内有两个人都喝了酒,开车非常危险,有“酒驾”嫌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江南中队值班人员立即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已翻入了河里。

  民警立刻跑到小河边,该车半个车身露在水面上,而车上两人被困车内无法逃脱。处警人员立即跳入冰冷的河水中救人,不停地用石头砸车窗玻璃,最后终于成功地将两人救上岸。

  然后,民警在对两名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中一名嫌疑人任某的检测结果为257mg/100ml,另外一名嫌疑人黄某的检测结果为270mg/100ml,两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调查,17日晚上至18日凌晨5时左右,任某和黄某在一起聚餐时,喝了不少酒,之后,两人轮流驾驶一辆小车准备回出租屋睡觉时,小车半途翻进了河中。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酒后驾驶处罚规定

  酒后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二次酒驾”,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天气寒冷,亲戚朋友一起聚餐时别忘了不要酒驾哦!

原标题: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余姚两醉汉轮流开车回家 半路出大事差点丧命

稿源: 余姚交警 2017-11-20 17:37:28

  11月18日6时58分,江南交警中队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余姚市梨洲街道林枫新村有一辆“浙B”牌照的银灰色轿车内有两个人都喝了酒,开车非常危险,有“酒驾”嫌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江南中队值班人员立即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已翻入了河里。

  民警立刻跑到小河边,该车半个车身露在水面上,而车上两人被困车内无法逃脱。处警人员立即跳入冰冷的河水中救人,不停地用石头砸车窗玻璃,最后终于成功地将两人救上岸。

  然后,民警在对两名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中一名嫌疑人任某的检测结果为257mg/100ml,另外一名嫌疑人黄某的检测结果为270mg/100ml,两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调查,17日晚上至18日凌晨5时左右,任某和黄某在一起聚餐时,喝了不少酒,之后,两人轮流驾驶一辆小车准备回出租屋睡觉时,小车半途翻进了河中。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酒后驾驶处罚规定

  酒后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二次酒驾”,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天气寒冷,亲戚朋友一起聚餐时别忘了不要酒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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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